自己有兩間公司,可否用超平價錢互相買賣資產?

2009-02-07 7:45 pm
自己本新有一間有限公司,有若幹欠債,面臨清盤。
自己再開一間無限公司,可否將舊公司把資產、貨品以超底價,例如1蚊,賣給新的公司,然後先清盤?
咁新公司就可以繼續經營,而舊公司就可以有得清盤。

咁做有問題嗎? 犯法口嗎?

回答 (1)

2009-02-09 12:39 am
✔ 最佳答案
1. 你咁做會俾人話你詐騙。
2. 你以新公司名義叫公証行評估資產值再轉讓過去,以現金向舊公司購買就比較好。
3. 舊貨多數都唔值錢,無謂去貪個零頭。
4. 資料有限,最好同律師傾下!
僅供參考,希望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30 10:41: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207000051KK0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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