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條例 - 香港

2009-02-07 7:03 am
僱主有沒有權利削減員工的有薪大假期? 「辦事不力」是否一項充足的理由給僱主削減員工的有薪大假,用作懲罰的理據。請問在香港是否合法呢?

謝謝!

回答 (3)

2009-02-07 7:15 am
✔ 最佳答案
僱主係無權咁做, 但你同佢坳, 現在環境好易保唔倒份工, 你忍一時保住份工先, 當你離職, 可同佢爭取番。佢唔采你, 可以到勞工處告佢, 要佢補回所欠的, 補錢好或補回假。
2009-02-08 2:47 am
僱主有沒有權利削減員工的有薪大假期?有權,但點減都唔可以差過勞工法例的最低要求。
「辦事不力」是否一項充足的理由給僱主削減員工的有薪大假,用作懲罰的理據。根本唔須要理由,只要唔違返勞工法例就可以。
僱主更改有薪大假,是單方面更改合約,只要你反對,僱主就不能減少你的有薪大假,但佢可以解僱你,須依合約及勞工法例作離職補贘。若你不反對,即是同意更改合約,日後亦不能追討被扣去的有薪大假。
在這時勢,僱員好多時都要啞忍,除非份工已刻薄到無人有,要唔要都罷,否則都係要逆來順受。

2009-02-07 12:08 pm
本公司現正進行一項大型市場推廣及業務拓展計劃,
急需項目統籌及營業代表多名,時間彈性,
兼職每月可賺取數千至一萬元不等,
全職每月可賺取數萬元。

要求:中五程度,肯學肯做,主動有熱誠
本公司有良好晉升機會,
每年均有海外培訓,
表現優秀者更可獲旅遊獎賞!

﹙本人現負責招募工作,有意者請將個人資料包括:
姓名、聯絡電話、電郵、職業、年齡及學歷等
電郵至此:[email protected]
我們將會與你聯絡﹚


收錄日期: 2021-04-29 22:05: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206000051KK0218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