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前遇到交通意外,撞到貨車尾尾版, 要求賠償三萬,所以我交給保險公司處理(第三保),我錄左口供,上埋庭,再承認不小心駕駛。
律師行早亦已寄左封信比我,話要貨車要求賠6萬多,並已將副本寄給保險公司。在發生了意外一星期內,我已立即到警署落口供並且送了份副本到保險公司。
今日,保險公司寄左封信比我, 話因為我無寄告票及無寄調查結果比佢地就去左上庭,亦強調已郵遞提醒我。基於保障公司話我沒有依照指引及違反條款,拒絕賠償。
請問我應向甚麼部門或機構求助?
禁係唔係我一定要賠晒果6萬幾蚊??
保險公司一定唔會賠??
請各位幫幫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