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有何異同?
溫家寶是以友好國的身份到訪英國,來協商一些合作方針,是為中英兩國互利。相反喬治布殊是以侵略者的身份在受害人面前耀武揚威,是挑釁伊拉克人。向溫總理掟鞋的是洋鬼子,中國人也沒有投訴,他卻對中國的事務指手劃腳;扎伊迪是伊拉克人,眼見自己的同胞飽受美國迫害才挺身而出,是反迫害。
扎伊迪掟鞋得到全球讚賞歌頌,那個洋鬼子東施效顰,在一片斥責聲中被帶走。溫總理義正辭嚴,這種卑鄙的伎倆,阻擋不了中英兩國人民的友誼。
布殊被掟鞋,還『幽默』地說『那是一對十號鞋』,布殊『大量又有民主氣質』……我呸,布殊此人笑騎騎放毒蛇,扎伊迪被他的幫兇打至殘廢。不過那鬼子會受何等款待?…唔洗問…肯定過幾日就放。
那掟鞋的洋鬼子口口聲聲說溫家寶是獨裁者,但試問得一眾華人熱烈擁護,又如何獨裁?真是滑天下之大滑稽。
2009-02-04 19:00:20 補充:
這個比較不錯
http://www.anti-cnn.com/forum/cn/thread-138164-1-1.html
这个对比,仅涵盖了2000年之后至今的两次丢鞋政治事件,并不涵盖发生在上世纪中叶的某次事件,以及不代表未来将有可能发生的丢鞋事件。
第一次丢鞋事件,丢的是两只鞋;第二次丢鞋事件,丢的是一只鞋。
第一次丢鞋事件,被丢的对象是全世界最大的发达国家的总统;第二次丢鞋事件,被丢的对象是全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总理。
第一次丢鞋事件,是在伊拉克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第二次丢鞋事件,是在英国一所号称著名大学的演讲现场。
2009-02-04 19:00:35 補充:
第一次丢鞋事件的实施者,是一名认为自己的国家被侵略的新闻记者;第二次丢鞋事件的实施者,是一个目前还不知姓名的在英国留学的德国学生(是否德国人尚待证实),他的诉求至今不明了。
第一次丢鞋事件,被丢鞋的总统的军队至今仍旧大量驻扎在会场之外;第二次丢鞋事件,被丢鞋的总理的国家曾经遭受过欧洲几个主要大国的侵略和掠夺,从这个国家掠夺来的大量国宝至今仍旧陈列在欧洲各国的博物馆里!
2009-02-04 19:00:49 補充:
第一次被丢鞋的总统,在被丢鞋后表现的非常风趣和大度,不过我估计他内心很平和,因为他的部队在这个国家屠杀过大量的平民,正像丢他鞋的人所说,“这是他应该得的”;第二次被丢鞋的总理,在被丢鞋之后表现的非常严肃和大度,他认为这对他是侮辱和不公正,因为他与这个长头发满脸胡须的欧洲愤青并没有任何深仇大恨,他也绝不是那个人所侮辱的那样的“独裁者”。但他并不想跟这样卑劣的人一般见识。(是不是独裁者,他的人民在事后所表现出的愤慨是最有力的证明!)
第一次丢鞋的记者,事后被几个人打断了一条胳膊,并关进了警察局;第二次丢鞋的欧洲青年,事后虽被无数的人痛骂,也被关进了警察局,但并没有遭到任何人的殴打。
2009-02-04 19:00:56 補充:
第一次丢鞋事件的记者,被他的本国人民称呼为民族英雄;第二次丢鞋事件的记者,被绝大多数欧洲人认为是一个愤青或神经病。
第一次丢鞋事件之后,表现的非常愤怒的反倒是丢鞋记者所在国家的人民;第二次丢鞋事件之后,表现的非常愤怒的是被丢鞋的国家领导人所在国的人民!
第一次被丢鞋的总统,他的国民表现的很平静,他们认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他们在事件发生地获得了大量的原油;第二次被丢鞋的总理,他的国民表现的无比的愤怒,因为他们接下来还将大量购买事件发生地所生产的工业制成品!
此外,我个人认为,第一次丢鞋事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出于仇恨;第二次丢鞋事件发生的原因或许主要出于是嫉妒,否则就是出于大脑的发育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