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懂法律人士指教一下!!

2009-02-03 6:07 am
我想問, 假如有一日,我係街上拾到一些財物: 例如錢包,(但內/外面並沒有任何證件證明此錢包的所屬人.) 或者是一部手機(但內/外面亦沒有任何資料,就如一部新電話一樣)又或者是一張並沒任何標記的銀紙. 但之後有一位聲稱自己是這些財物的所屬者對我說,這些財物是他的,我看見你拾到這些財物. 但我問他:你有沒有辦法証明這些財物是你的?但他卻拿不出證據証明.
我想問, 在這種情況下,這些財物是屬於我/還是他,又或者是共同擁有? 謝謝!

回答 (4)

2009-02-03 7:58 am
✔ 最佳答案
從民事法及刑事法方面分析:

民事法:
如拾到物件的所在地係屬於你的, 物件又無人認頭, 咁就有假設呢件嘢係你既, 而後來上前聲稱物件係自己的人就要証明自己先係物件既真正擁有者. 講唔掂既就打官司, 後來者可以告你非法侵占囉, 但梗係要有証據先有得打.

如所在地唔係你私人地方, 咁就無左假設, 聲稱擁有物件既優先權就基本係先拾先得, 不過都好似以上講既要証據証明自己係擁有者, 或者會有其他人上前聲稱自己先係擁有者.

刑事法:
如果你明知物件不屬於你, 而你又有心拿了當自己既...咁就即係偷, 犯偷竊罪.
拾到物件正確做法係在合理時間同能力範圍之內交給警方處理. 警方會盡力搵出擁有者.
如後來有人上前聲稱係擁有者, 而你對佢既身份有懷疑, 你可同佢講清楚, 你會將物件交去邊個警署, 或同佢一齊去, 等警方調查佢講既嘢係咪真確.

補充一句, 就係就算你係民事方面羸左, 都唔代表你無偷嘢, 一樣可以照俾警方告. 總之件嘢一定唔會係你既, 其實你自己都知.
2009-02-04 1:58 am
[email protected] is correct (as he always promotes his law firm business here).

2009-02-03 17:58:22 補充:
The dispute of ownership falls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police in this case. The police will investigate and the person claiming for the item must prove how this is his/her property. Otherwise, after 3 months, the item will be yours.
2009-02-03 11:41 pm
真係好呀, yahoo 知識都有d好心人答得咁詳細....

但...唔明點解樓上位朋友, 要話人地係上網search完打出黎呢? 仲要話人唔識扮識....難道你覺得自己quote左人地講完既野, 打d point出黎就叫清楚咩?? 真可笑...

講真, 人地都有幫下人啫, 我睇完仲覺得佢應該係一位專業既法律界人仕, 解釋得好詳盡...而你所講既, 都只係一d佢講既point, 你咁樣, 會唔會令到一d專業人仕卻步, 以後都唔黎yahoo 知識解答呢? 請話人之前唔該諗下先...
2009-02-03 11:51 am
樓上2個都係唔識扮識的,第1個直頭由頭錯到尾!!!!!

我估你都怕別人自己上網search完copy一大段野比你,所以我簡單d講.

你講既情況,係唔需要比個條友的! 你執到樣野,你係法律上有個暫時保管既權,別人係唔可以拿去的. 你可以在一個合理既時間拿去比差人. 但如果你唔得閒,遲d先都得! 不過如果時間太內,別人好難相信你唔係想偷架啦~!

偷既定義,係要永久佔有別人既東西,先叫偷的.

我用返一般香港人既語氣咁講,係唔係易明d呢!?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24: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202000051KK02625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