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細個開始,大概是小學一年級開始,我媽咪就開始鼓勵我自己照顧自己。然而,到左小學四年級到,我細佬同我讀埋同一間小學。我就開始應媽既要求,照顧弟弟。如是者直至現在,我已經快十七歲。我仍然要照顧我細佬。問題係,佢禁大個人,都中二喇!佢連水都唔識煲、家事一樣都唔識做,就連裝飯,都唔識。
身為會考生既我,自然好多野要溫。我呢D年紀,已經開始要獨自面對好多野。為左照顧細佬,我幾乎所有可以去玩、休息既時間都犧牲晒。我媽不但無體諒我,只係認為,果個係你細佬,就應該照顧佢。
我媽唔體諒我,呢個都算。我好努力做所有野,希望我做既野,會得到佢既認同。但是我由細到大,從未聽過媽對我講過任何一句稱贊我既話。反而,成日鬧我,做咩野都做得唔好。我覺得我努力左禁耐,—切都係徒然。
十幾年黎,我努力左禁耐、放棄左禁多野....
係咪一切都係好無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