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结婚跟移民问题

2009-02-02 8:00 pm
本人与港女结婚于2004年移民香港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因感情问题于2008年1月宣布感情破裂在大陆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由于我想跟新结识的加拿大籍的女友结婚,并想移民加拿大.我想问一下香港法律有没有规定离婚后再结婚的时间?是否离婚后要等两年才能再结婚?还有在我还没取得香港远久居民身份之前,如果移民加拿大是否会失去香港居民的身份?

回答 (2)

2009-02-02 9:50 pm
✔ 最佳答案
你好!當你拿到了香港發出的離婚証明書或內地的離婚証明之後,就可以無須等多久,立刻可以再姞婚了,香港的法律是沒有規定離婚後要多久才能再結婚。另外因為你只是有香港居民的的身份而不是永久居民身份,所以當你移民加拿大後,是會喪失香港居民的身份。

2009-02-06 15:25:52 補充:
我替你問過香港人民入境處,答案是絶對沒有,魚與熊掌,兩者不可兼得。
參考: 香港人民入境處
2009-02-03 12:01 pm
又一個假結婚的人....@@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24: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202000051KK0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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