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犯罪後一定會經過懺悔,有懺悔就可原諒對不對?
3.軟弱的犯一次罪可原諒,為什麼犯第二次不可以原諒,對不對?因為他是軟弱犯罪,也會懺悔。
4.饒恕要饒恕七十七次對不對?那軟弱的犯罪第一、二次都可原諒,為什麼犯第三、第四、‧‧‧第N次
不可原諒?只要每次都向耶穌懺悔,對不對?
5.所以軟弱的人無論如何都可以得救上天堂對不對?所以軟弱的人有犯罪豁免權對不對?
6.所以剛強的人不如軟弱的人對不對?因為軟弱的人有犯罪豁免權對不對?
如果不對,問題出在哪裡?如果對,聖潔的天堂就是犯罪者的天堂對不對?第二次的死,在軟弱者身上也無權柄對不對?
更新1:
因為題目取的不好,所以作一下說明:想問的是, 1.從以上的邏輯看,教會在教導或告誡軟弱者上有無差錯?或教會對軟弱者犯罪所持的立場會不會是軟弱者無法剛強的原因?不要等人犯罪了,才又把責任推給上帝,讓上帝去審判。 2.邏輯的每一個步驟有無違反教會的教導?為了避免軟弱定義上的分歧,邏輯的第一點,改為:軟弱者無法抗拒犯罪對不對?
更新2:
感謝大家真心的回答,我想做個結論: 1.真心懺悔就不應再犯相同的罪,如果還陷在罪中就不是真心懺悔,沒有行動的懺悔不是懺悔,頂多是有罪惡感。好像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但真心懺悔的吸毒者,仍然需要一段逐漸不軟弱的適應期,只是這段期間雖軟弱也不能再吸毒,所以軟弱可以但罪不能再犯。 2.七十個七次是是指寬恕他人,不是指對待自己。所以軟弱者不可原諒自己的軟弱,總要努力靠主剛強。 3.七十個七次是是指寬恕他人,但寬恕他人不能造成助紂為孽,或被寬恕的人吃人夠夠的歪風。
更新3:
4.教會為了讓軟弱者不失盼望,所以無論如何都接納軟弱者,免得他們自暴自棄。 5.為了避免造成軟弱者自己或他人有犯罪豁免權的感受,教會應該教導軟弱者若不能變剛強就無法得救的觀念。因為軟弱者無法成為得勝者,所以會入火湖受第二次的死。 6.有的罪未被對付前不可原諒,比如淫亂者,他不能一邊敬拜神一邊繼續享受淫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