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監扣假期????(10)

2009-02-02 1:40 am
我想問下如果2008年4月6日開始第1日要坐2年4個月甘大約正式係幾耐??比埋個日期我 thankyou*
22歲

回答 (2)

2009-02-03 10:58 pm
✔ 最佳答案
判入獄兩年4個月, 即係28個月. 根據法例, 在香港監獄服刑的在囚人仕, 是可以自動得到刑期三份一之 "良好行為刑期扣減(Remission for Good Behaviour)", 其作用是鼓勵在囚人仕在獄中奉公守法, 換取旱日出獄.
"良好行為刑期扣減" 外邊人通常叫 "假期", 但其實是唔啱的. 犯左法, 受緊靶, 邊有得放假咁好吖!!
若然在獄中犯左紀律, 佢就會被剝奪 "良好行為刑期扣減", 每次最多21日. 其正當名稱係 "剝奪刑期扣減 (Loss of Remission)", 而唔係"加監" / "加刑". 如果犯左更嚴重事項, 懲教署可選擇報警.
犯人在審訊期間被拘留在警署或拘留所(荔枝角 / 大欖)的拘留時間亦會計算在其刑期中.
以你 case為例, 判監 28個月, 在獄中行為良好, 得到全數三份一remission, 咁實際刑期係:
28個月減 9 1/3月(良好行為刑期扣減) = 18 2/3月


如果之前在拘留所 / 警署扣留過, 就在18個多月中再減 X個月, 就係實際要坐嘅時間.
即係大約2009年10月出嚟.

2009-02-08 13:38:03 補充:
jpagent兄唔好誤會, 果句只係解釋, 唔係針對你而講. 有怪莫怪!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9-02-08 8:39 pm
我知唔係假期...@@"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26: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201000051KK0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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