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其實分居證明沒有一定要什麼文件 , 在乎相方同意承認就可以了 , 通常律師會分別登記你們的分居地址 , 除非其中一方反對或是否定兩方已經分居了 , 才會需要你去出示證明文件 , 正常情況下律師也不會要求你們提供的 , 只要你們承認就可以了 , 至於你們是否合併報稅也和分居無關 , 稅務局也不會理你們怎樣去分配稅務安排 , 直到你們離婚令正式發出後 , 才不可以繼續合併報稅 , 分居是你們兩人的事 , 除非是你們兩位有爭拗 , 否則沒人會質疑你們是否真正分居過 .
如果是單方面申請離婚 , 那就情況不同了 , 必須有合理文件及證據 , 去證明你和對方已經分居了足夠時間 , 再經律師向法庭申請 , 如果對方不同意 , 又要搞一大餐先可以甩掉對方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