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信耶穌的真信徒是否一定可從神或聖靈得知自己的行為是不是犯罪]
[知]的問題是最重要的
因為如果基督徒[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不是犯罪]有沒有違背神的旨意,就不可能遵行了
若基督教宣稱的神不能使他的信徒明白自己的行為是不是犯罪,那這個神就是沒有用處的
這裡談的是[知]的問題而不是[行]的問題
(所以請千萬不要再有基督徒回答基督徒信了耶穌後還是會犯罪,這種回答是[行]的問題)
關於此問題基督徒引了一段經文回答我
[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裏,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面。 (約一2:27)
所以聖靈會告訴你什麼是罪而且是凡事,是聖經說的!! ]
我查了一下基督教對這段經文的解釋
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lib/epistles/epistles/18_1JN/1JN_33.html
內容表示
[“恩膏”指聖靈說的
在新約裏,神卻賜聖靈當作“恩膏”塗抹每一個信徒(弗一13-14),以表示他們是分別為聖歸神的人。
新約聖經記載聖靈的工作有多方面,如:
F. 引導我們當行之路,教我們明白神的旨意(徒八25-39,十19,十三2,十六6、7),]
以這樣的說法,有聖靈的真信徒一定能從聖靈知道自己所行的凡事有沒有違背神的旨意
那我想提出兩個例子驗證這段經文說的是不是事實
一
在過去歐洲,以死刑處決異端 異教徒,逼迫猶太人
這是全歐洲基督徒所支持的
連[基督新教創教領袖]馬丁路德 加爾文等人也是支持此的
基督教總不能說過去[全歐洲基督徒]包括馬丁路德 加爾文等人全都是沒有聖靈的假信徒吧
(如果說馬 加是假信徒,那基督新教就是由假信徒創立的了)
他們當時是因為相信這樣的做法沒有違背神的旨意而如此
那請問為什麼當時[全歐洲基督徒]包括[基督新教創教領袖]並沒有如聖經這段經文說的有聖靈教訓他們,使他們明白這樣的行為是不是違背神的旨意呢?
為什麼聖經這段經文所言與事實不符合呢?
二
還有現代美國基督徒支持以色列霸佔巴勒斯坦人的土地來建國,而相信這樣是對的
也一樣得請問為什麼沒有如聖經說的有聖靈教訓他們,使他們明白這樣的行為是不是違背神的旨意呢?
以上請基督徒說明 謝謝
給 佛家的報應論 你對基督新教的歷史顯然不了解 馬丁路德就是支持處決異端的,他批準幾位德國重洗派*(Anabaptist)的死刑 而且當時是全歐洲從上到下都支持處決異端 底下是參考資料 [加爾文約翰] http://www.thirdmill.org/chinese/cd/ReformationTheology/predestination/big5/chapter29.htm
內容提到 "加爾文在瑟維特被捕之前,和受審之初,都曾經根據「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利廿四16)這條摩西律法,主張瑟維特要被治死。" "當時每一位改教領袖都完全認同加爾文處理瑟維特事件的整個過程。 路德與慈運理那時已經過世了,我們無法確定他們如果在世,是否會同意瑟維特被處火刑,不過路德與威丁堡*(Wittenberg)的神學家們都曾經批準幾位德國重洗派*(Anabaptist)的死刑,因為他們認為這些人是危險的異端。他們還補充說明,表示這樣刑罰他們固然殘忍,但是如果縱容他們咒罵神話語的職事,毀滅地上的國家,那就更殘忍了。
"在十六、七世紀,全歐洲不分君王百姓,都一致公認護衛正統,懲罰異端不但是政府的權力,也是政府的責任,甚至主張政府在必要的時候應該將頑固的異端份子或褻瀆份子處死,才能確保社會大眾不受他們危害。 抗議宗信徒與天主教主要的差別只是對異端有不同的定義,而且處罰異端份子比天主教溫和許多。異端在當時是干犯全體社會的罪,有時候甚至比殺人罪更嚴重,因為殺人者只殺人的身體,而異端份子卻滅人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