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位師兄您們好:
地藏經有一段開示如下:
或已生下,慎勿杀害,取诸鲜味,供给产母;及广聚眷属,饮酒食肉,歌乐弦管,能令子母,不得安乐。何以故?是产难时,有无数恶鬼及魍魉精魅,欲食腥血;是我早令舍宅土地灵只,荷护子母,使令安乐而得利益。如是之人,见安乐故,便合设福,答诸土地;翻为杀害,聚集眷属,以是之故,犯殃自受,子母俱损。
如果家親眷屬不信佛教,並且又愛吃新鮮肉食,海鮮類,所作之殺業;那麼作為佛教徒的孕/產婦該如何處理及避免?是否孕婦或產母雖然不食用,但其家親眷屬所作之殺業也會令到子母俱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