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這指示牌是否指出停車場內的停車位的高度限制?(每個停車位都能停泊車輛不高於2.0m)
(2) 如有停車位不高於指示牌所示的高度。停車場管理單位是否有責任指出該停車位的高度?如該停車場管理單位沒有這樣做,是否違法?
(3) 如有車輛在停泊於該沒有指示的停車位時,車身受到損毀。能否要求該停車場管理單位負責賠償?
(4) 如能夠的話,認怎樣開始程序?
如有法律指引的,請列出該指引的來源,如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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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果已離開,是否不能就此提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