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高度限制

2009-01-30 6:31 am
停車場入口有一高度限制指示牌。(例如: 2.0m)

(1) 這指示牌是否指出停車場內的停車位的高度限制?(每個停車位都能停泊車輛不高於2.0m)

(2) 如有停車位不高於指示牌所示的高度。停車場管理單位是否有責任指出該停車位的高度?如該停車場管理單位沒有這樣做,是否違法?

(3) 如有車輛在停泊於該沒有指示的停車位時,車身受到損毀。能否要求該停車場管理單位負責賠償?

(4) 如能夠的話,認怎樣開始程序?

如有法律指引的,請列出該指引的來源,如網址。
更新1:

(4) 如果已離開,是否不能就此提出賠償?

回答 (2)

2009-01-30 11:14 am
✔ 最佳答案
1. 該指示牌並不是表示所有車位都可讓低於兩米之車輛停泊。該指示牌是說該停車場有高度限制,高於2米車輛不能進入,在字面意思是有分別的。
2. 如有停車位是低於該指示牌或該停車位有特殊情況,必須要管理員幫忙才能泊車,原則上管理公司是有責任特別標示,但是否算是違法亦說不上。
3. 如果有任人士因此而受到損失,是可以從民事追討賠償。但你亦要注意,司機在這事件上亦要負上責任,因為司機是駕駛該車輛,主動駕入一個不適當之車位,原則上司機有責任觀察車內、車外之情況的,保障一切意外之發生。
4. 首先必須先知會該停車場主管,再取得該管理公司之聯絡電話/地址,拍攝照片後才可離開該停車場。隨後去公司註冊處及土地註冊處查管理公司及業主,必須由有關註冊處証明物業責任,才能去法庭申請排期追討賠償。如果賠償銀碼細於五萬,可到小額裁判庭,多於五萬就要到高院排期。詳情可去高院或小額裁判庭會有章程。
2009-02-11 1:22 am
我有朋友楂貨車入車場時撞到車頂, 個車場無顯示個高度, 法官話楂車係有責任睇清楚前後左右外, 重要睇埋上下, 所以撞到車頂都係司機唔岩, 不小心駕駛, 但可以民事告個車場疏忽, 但就要自己衡量堂費同成功率啦


收錄日期: 2021-04-25 16: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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