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半年前開始失業, 本人於08年中用假資料申請了下列credit line:
A銀行白金咭一張, 信用額十萬元
B銀行OD額, 8萬元
C銀行 OD額, 5萬元
D銀行 私人貸款, 7 萬元
上述只有A銀行我動用了私人貸款並會分48期還, 其他的並不敢碰, 因現在知道大件事了。另外, 本人在其他銀行亦有多份分期欠債, 新加舊都有成6條, 大約合共50萬, 本人一向信譽良好, 有借有還, 估不到今次經濟不景我已無力償還, 而且生活都成問題。
現我想問, 我手上仍有信用咭CREDIT LINE合共30萬元 (其中A銀行占大多數), 由於上面第4項(A銀行)是用假資料獲得, 我點都會還到底的(即會還足48期, 希望不被發現), 因我不想被告欺騙罪而入獄及留案底; 若我全部透支然後搬屋、轉電話, 銀行們會查找到我嗎? 若我真是被通緝而被判行騙罪, 我會被判坐監多久?
我現在只有死路一條, 在死之前博一下, 若真的被人捉到了而判坐很久的牢, 我會自殺死算了。請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