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勞工法例講明: "做滿一個月至試用期滿,則需要7天通知期", 但我返工第一天簽左合約列明: "試用期內辭職要1個月通知或代通知金"
1. 請問我可以用勞工法例的7天通知期嗎? 我不想用一個月時間來resign, 真的不太合理!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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