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甲要再嬴m局,乙要再嬴n局」
---->「甲,乙二人應得賭金之比為算術三角形中第m+n條底邊上位於n行的n個單元之和與最後m行上的m個單元之和的比」
先看看
點數問題:若有甲乙兩人(賭技相當)各出賭金96金幣,規定必須要贏3場者才能贏得全部賭金192金幣,但比賽中途因故終止,此時甲、乙勝局數爲2∶1.問:此時應如何分配賭金?
解答:根據至多需要幾場比賽才能看出贏家,如果甲需要再比m場才贏,乙需要再比n場才贏,則需要經過 場才能宣布贏家.以勝局比爲2∶1爲例,接下來的兩場比賽可能結果如下( 代表甲勝, 代表乙勝): (甲勝)、 (甲勝)、 (乙勝).所以,兩人應得賭金之比爲3∶1,即甲可得 144枚(192*3/4)金幣,乙可得48枚
而算術三角形中
1
1 2 1
1 3 3 1
位於n行的n個單元之和=1+2+1=4
最後m行上的m個單元之和=1
故它們的比=1/4
與上面的結果一樣
所以若有1000元﹐甲要再嬴2局,乙要再嬴3局
位於n行的n個單元之和=1+3+3+1=8
最後m行上的m個單元之和=1+2+1+1=5
故它們的比=5/8
甲得625元﹐乙得3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