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想知道去香港直接申請居住的辦法(因為我有加拿大PR),而不需要從大陸方面申請“單程證“。最好能告訴我相關申請的政府部門,申請表格,等等
2.我要居住只是為了特區護照,並不會在香港實際長期居住。請問申請香港永久居民要住滿七年,有沒有實際居港天數的要求(如每年多少天在香港),還是只需形式上保持香港居留權,無須實際居港,過了七年就可以申請永久居民?
更新1:
To samtsangs:十分感謝你的回答。我太太的香港身份沒有問題,confirmed. 我提問裡說“我要居住只是為了特區護照,並不會在香港實際長期居住。“是實際情況,當然我不會笨到對政府這樣講。我只想知道實際操作中,港府對七年里居港天數有沒有要求,有無因為七年里居港時間少而被拒絕? 我們在加拿大生活工作,所以在香港沒房產,她的香港的地址跟她父母一起。我可以提供她100萬左右港紙的存款,不知道是否夠你提到的“太太的經濟能力“。另,我們有一個小孩,加拿大出生。
更新2:
To samtsangs:再次感謝你的回答。如果我以孩子打頭牌,取得永久居留權,是否亦是說我可以即刻拿到特區護照,而無須再等七年? 出於其他方面的考量,我暫不想入加籍。無加拿大護照是否會給我申請帶來不便?
更新3:
To samtsangs:再次感謝你的回答。 大陸護照來香港不一定要“單程證”。中國駐加拿大使館會簽發給大陸護照“香港入境許可”(應該就是俗稱“雙程證”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只是使館網站叫法不同,但有效期比國內發給自由行的要長)。最長可以是2年多次有效。 我個人的理解,我用上述“香港入境許可”入境與加拿大護照入境(加拿大護照入境香港也只是免簽90天)都是合法入境,這點沒有不同。至於入境後,就要看香港政府批准我居留時間的長短了。如果我理解有錯的地方,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