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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屍案疑涉刑事非疏忽 殮房員工有私怨 周一嶽致歉促嚴辦
(明報)1月8日 星期四 05:05
【明報專訊】東區醫院 遺失嬰屍事件引起社會嘩然,遇事夫婦受到極大衝擊,要求醫院管理局 盡一切方法找回兒子屍體。本報獲得可靠消息指出,嬰屍事件內情複雜,尤其是醫院殮房4名員工有私人恩怨,事件或非「疏忽」所致。警方消息亦指出,不排除嬰屍是在殮房內失竊,案件或涉刑事成分,正追查殮房職員的工作紀錄。警方並將最快於今日到將軍澳 堆填區,大規模搜索嬰屍。
警將往將軍澳堆填區搜索
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 昨日向男嬰的家人致歉,並表示對事件感到「極度遺憾」、「難以置信和很失望」,他已要求醫管局 「對不負責任的員工或表現不佳的員工要嚴肅處理」,並要求醫管局行政總裁蘇利民 和東區醫院行政總監任燕珍詳細分析今次問題到底出在哪裏。立法會 衛生事務委員會已將嬰屍事件列作下周一會議的首項議程,周一嶽亦會出席會議。
消息人士指出,東區醫院殮房連主管共有4名員工,其中一名員工與主管和兩名同事早有私人恩怨,事件不排除與此有關。事發後,殮房主管遭醫院訓示,負責「出屍」的員工則被停職,他事後因「受驚過度」,仍未能向警方提供資料。消息指出,醫管局將嚴懲犯事人,但要待事件查明後才行動。警方消息指出,調查後不排除嬰屍是在殮房內失竊,「人為」因素導致嬰屍「消失」將是其中一個重要調查方向。
警方消息亦稱,東區重案組探員集中追查是否有人已將嬰屍當垃圾棄掉,由於東區醫院的垃圾會運至將軍澳堆填區,警方昨曾派員到堆填區查問近日東區醫院垃圾棄置的位置,並評估是否可以掘屍。
據悉,警方初步調查後,發現從醫院殮房領屍到殯儀館至少要經過3個步驟﹕
■首先由殮房職員將屍體取出,交給殯儀館仵工點收,一般收屍的仵工會2至3人一組,就算殮房職員大意「取大送細」,仵工不可能同時沒發現;
■其次,由於與嬰屍放在同一屍格的外籍成人屍體重約300磅,殯儀館仵工領屍後要剪開屍袋才能將之移離,「走漏眼」的機率不高;
■最後仵工領屍到殯儀館後,殯儀館職員會再點收才送入屍櫃,理應會發現出錯。
綜合整個過程,嬰屍伴隨成人屍體送到殯儀館而未被發現的機率甚低。
副行政總監:屍袋充足 遺體不會當垃圾
東區醫院副行政總監劉楚釗昨強調醫院屍袋充足,屍袋是銀色,沒有用過黑膠袋裝嬰兒屍,「絕對不會將嬰兒遺體當作垃圾」。他又說嬰屍不可能被誤作斷肢以黃色袋包裝及處理。據悉,醫院近期沒有將斷肢送往焚燒,嬰屍若與斷肢混雜,理應仍在殮房內。
市民昨日紛紛致電港台 《千禧年代》節目,要求醫管局嚴懲犯錯員工,將其辭退。聽眾李小姐指不少私人機構有人犯錯,甚至會全組人「一齊炒」以作警惕;聽眾陳小姐則表示數年前亦曾在瑪麗醫院 認屍時找不到母親遺體,要自己到殮房尋找,指當局不能再掩飾過錯。
曾任公眾殮房獨立調查委員會主席的尹志強指摘,醫院殮房一而再、再而三犯錯,反映員工的工作態度有問題。醫管局雖不是政府部門,但「公務員架構、官僚架構跟足」,即使員工犯上嚴重錯失,也絕少會嚴懲甚至被辭退,當局再不能姑息犯大錯的員工,因姑息等同養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