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嬰兒屍體案

2009-01-24 10:57 am
早個禮拜嗰單遺失嬰兒屍體案, 個屍體有冇搵番, 因為有跟進最新消息, 多謝回答.

回答 (3)

2009-01-26 12: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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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屍案疑涉刑事非疏忽 殮房員工有私怨 周一嶽致歉促嚴辦
(明報)1月8日 星期四 05:05
【明報專訊】東區醫院 遺失嬰屍事件引起社會嘩然,遇事夫婦受到極大衝擊,要求醫院管理局 盡一切方法找回兒子屍體。本報獲得可靠消息指出,嬰屍事件內情複雜,尤其是醫院殮房4名員工有私人恩怨,事件或非「疏忽」所致。警方消息亦指出,不排除嬰屍是在殮房內失竊,案件或涉刑事成分,正追查殮房職員的工作紀錄。警方並將最快於今日到將軍澳 堆填區,大規模搜索嬰屍。

警將往將軍澳堆填區搜索

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 昨日向男嬰的家人致歉,並表示對事件感到「極度遺憾」、「難以置信和很失望」,他已要求醫管局 「對不負責任的員工或表現不佳的員工要嚴肅處理」,並要求醫管局行政總裁蘇利民 和東區醫院行政總監任燕珍詳細分析今次問題到底出在哪裏。立法會 衛生事務委員會已將嬰屍事件列作下周一會議的首項議程,周一嶽亦會出席會議。

消息人士指出,東區醫院殮房連主管共有4名員工,其中一名員工與主管和兩名同事早有私人恩怨,事件不排除與此有關。事發後,殮房主管遭醫院訓示,負責「出屍」的員工則被停職,他事後因「受驚過度」,仍未能向警方提供資料。消息指出,醫管局將嚴懲犯事人,但要待事件查明後才行動。警方消息指出,調查後不排除嬰屍是在殮房內失竊,「人為」因素導致嬰屍「消失」將是其中一個重要調查方向。

警方消息亦稱,東區重案組探員集中追查是否有人已將嬰屍當垃圾棄掉,由於東區醫院的垃圾會運至將軍澳堆填區,警方昨曾派員到堆填區查問近日東區醫院垃圾棄置的位置,並評估是否可以掘屍。

據悉,警方初步調查後,發現從醫院殮房領屍到殯儀館至少要經過3個步驟﹕

■首先由殮房職員將屍體取出,交給殯儀館仵工點收,一般收屍的仵工會2至3人一組,就算殮房職員大意「取大送細」,仵工不可能同時沒發現;

■其次,由於與嬰屍放在同一屍格的外籍成人屍體重約300磅,殯儀館仵工領屍後要剪開屍袋才能將之移離,「走漏眼」的機率不高;

■最後仵工領屍到殯儀館後,殯儀館職員會再點收才送入屍櫃,理應會發現出錯。

綜合整個過程,嬰屍伴隨成人屍體送到殯儀館而未被發現的機率甚低。

副行政總監:屍袋充足 遺體不會當垃圾

東區醫院副行政總監劉楚釗昨強調醫院屍袋充足,屍袋是銀色,沒有用過黑膠袋裝嬰兒屍,「絕對不會將嬰兒遺體當作垃圾」。他又說嬰屍不可能被誤作斷肢以黃色袋包裝及處理。據悉,醫院近期沒有將斷肢送往焚燒,嬰屍若與斷肢混雜,理應仍在殮房內。

市民昨日紛紛致電港台 《千禧年代》節目,要求醫管局嚴懲犯錯員工,將其辭退。聽眾李小姐指不少私人機構有人犯錯,甚至會全組人「一齊炒」以作警惕;聽眾陳小姐則表示數年前亦曾在瑪麗醫院 認屍時找不到母親遺體,要自己到殮房尋找,指當局不能再掩飾過錯。

曾任公眾殮房獨立調查委員會主席的尹志強指摘,醫院殮房一而再、再而三犯錯,反映員工的工作態度有問題。醫管局雖不是政府部門,但「公務員架構、官僚架構跟足」,即使員工犯上嚴重錯失,也絕少會嚴懲甚至被辭退,當局再不能姑息犯大錯的員工,因姑息等同養奸
2009-01-26 3:09 am
2009-01-25 12:15 am
 警方經已搜查過在將軍澳新界東南垃圾堆填區的醫療廢物坑穴內的八噸醫療廢物,依然無法尋回在東區醫院殮房遺失的夭折嬰兒遺體。
 由於按照垃圾堆填的物理原理,垃圾一經掩埋就被壓縮,有關嬰兒的遺體僅重約一兩公斤,經多番沉重的壓縮後,相信能尋回有關嬰兒遺體的機會已經相當微。
 
參考: 個人所知(退役輔警)

收錄日期: 2021-04-19 13:25:5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24000051KK0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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