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參加了一個地方戶助會, 一個月一萬
交了九個月, 我總共交了九萬元
他現在惡性不給錢, 欠了九萬圓
答:依你所述,你朋友是加害人(欠錢不還),而你是被害人,你們之間成立合會契約,民法規定於第709-1條至第709-9條。
法規:民法 (民國 97 年 05 月 23 日修正)
圖片參考:
http://db.lawbank.com.tw/Eng/Images/english.gif
第 709-1 條
(合會、合會金、會款之定義)
稱合會者,謂由會首邀集二人以上為會員,互約交付會款及標取合會金之
契約。其僅由會首與會員為約定者,亦成立合會。
前項合會金,係指會首及會員應交付之全部會款。
會款得為金錢或其他代替物。
圖片參考:
http://tw.yimg.com/i/tw/ugc/rte/smiley_4.gif
答:這一段話看不太懂,不是應該是你沒拿到?
欺負善良的老人
還騙人說 搬走了房子賣掉了 ,
答:可推知他有欠錢故意不還的不良意圖。
管理員說他還住裡面, 還是社區大樓的委員
答:可找得到人,事情比較好辦,至少法院文書他一定收的到。依實務見解,社區管理委員代收即發生合法送達之效力。
現在電話打都不接
答:他不接電話就算了,反正他可以收到書面信函,如存證信函、法院文書即可。
他是住社區的, 樓下有管理員, 所以不能去他家按電鈴
答:那就不要按電玲。常常按他家的電玲會有惡意騷擾的嫌疑。
我這裡有他的身分証影印本
答:有他的身分證字號、姓名及居住地址,就可以依法追就他的民刑事法律責任啦!
請問要用甚麼方法才能叫他還回九萬圓??
答:1.民事責任:
(1)向債務人住所地之法院,具狀聲請發支付命令:
一般法院的訴訟輔導科有在販賣狀紙,一份三章三塊錢,或是上網打好再列印也可以,訴狀範例請參照
http://www.judicial.gov.tw/。
如果債務人未於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日內提出異議,則支付命令就確定了,你可以再向同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憑支付命令的裁定及確定證明書再向法院執行處聲請查封債務人的財產。
法規:民法 (民國 97 年 05 月 23 日修正)
圖片參考:
http://db.lawbank.com.tw/Eng/Images/english.gif
第 709-9 條
(合會不能繼續進行之處理)
因會首破產、逃匿或有其他事由致合會不能繼續進行時,會首及已得標會
員應給付之各期會款,應於每屆標會期日平均交付於未得標之會員。但另
有約定者,依其約定。
會首就已得標會員依前項規定應給付之各期會款,負連帶責任。
會首或已得標會員依第一項規定應平均交付於未得標會員之會款遲延給付
,其遲付之數額已達兩期之總額時,該未得標會員得請求其給付全部會款
。
第一項情形,得由未得標之會員共同推選一人或數人處理相關事宜。
2009-01-25 16:21:07 補充:
(2)向債務人住所地法院提起小額訴訟:
1.撰狀:你請求的金額在十萬元以下,屬於小額訴訟,可以使用小額訴訟表格化訴狀,將相關資料填在表格裡並蓋章即可,請參照:
http://www.judicial.gov.tw/第59項,如果無法下載,則可至各法院訴訟輔導科索取免費表格。
2.管轄法院及遞件方式:將前述表格化訴狀連同附件影印二份,一份影本自己留存,一份原本及一份影本(繕本)放在牛皮紙袋裡封好,再用掛號寄至公司主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簡易庭收狀處。
2009-01-25 16:21:52 補充:
更正
再用掛號寄至債務人住所所在地之法院簡易庭收狀處。
2009-01-25 16:22:34 補充:
主耶穌愛您,願您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