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問題 ~ 手續問題

2009-01-22 8:37 pm
我租左間鋪, 我們鋪位是需要頂手費頂回來的, 現在找到租客, 是沒有通過地產代理找的, 是自己找的, 請問手續上應怎樣處理呢?

1) 請問我是頂返出去, 照理我最緊要係拎返頂手費, 我唔需要通過地產代理搞任何手續, 如在我角度看, 我之後應沒有文件還需要簽, 對嗎?
2) 但租客與業主就會有, 那他們應該怎樣做呢?
3) 新租客還需與我簽任何轉頂文件嗎?

超緊急, 麻煩請各位幫忙.

回答 (2)

2009-01-23 2:53 am
✔ 最佳答案
1. 你是頂讓人 , 雖然沒有什麼文件要簽 , 但在情理上租客付錢去頂你的舖位 , 沒可能沒憑沒據 , 對嗎 , 所以一般都會寫一份頂讓協議書 , 裡面列明大家的責任 , 頂手費的銀碼 , 及頂手的內容 , 一來可以令頂手人放心付錢給你 , 二來對你亦有一定保障 , 因為最初的租約是你和業主訂立的 , 如果沒有頂手協議 , 難以將往後的責任交給新的租客 , 那你就會處放很尷尬地位了 .
2. 租客與業主要重新簽訂新的租約 , 但這是他們自己的事情了 , 因為新租約的詳情和你的舊租約可能會有差別 , 你亦管不到 .
3. 最好是簽處頂讓協議 , 清楚大家的責任 .
其實你們可以同一時間辦理 , 先寫好新的租約 , 還有是頂讓協議 , 再在同一時間大家簽署作實 , 頂讓人把頂手費用和新租約要付的費用分開兩條數 , 分別給你和業主 , 這樣就大家清楚了 , 免得往後大家追究 .
2009-01-22 10:57 pm


收錄日期: 2021-04-30 19:14: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22000051KK0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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