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左擔保人~點算~

2009-01-22 5:36 pm
二年前做左朋友擔保人..但朋友巳失蹤幾多個月...現給收數公司追數.....請問可唔可透過律師辦理.....可以唔洗還或者還少少..請幫忙~~~~~

回答 (1)

2009-01-22 5:46 pm
✔ 最佳答案
想完全唔還或還少 d 都無乜可能,否則就唔叫<擔心人>啦,當初你簽署做擔保時,就法律上承諾會負責條數。

當然,你必須要睇返當日所簽的文件,因為擔保可能有附帶條件,例只係最多承擔某個固定上限,不過也不排除要承擔全數,甚至連本金以外的支出都要承擔 (例如利息,行政費和法律費用)

惟今之計,係同有關的財務機構相討,每個越還少d,攤長來還。

<唔做中,唔做保,唔做媒人三代好>,講出來好似好老套,其實係好真切的。


2009-01-22 13:38:29 補充:
唔好意思,打了很多錯別字。
參考: 讀過基本商業/合同法,並從事多年財務工作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36: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22000051KK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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