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交通跨區津貼(住址證明之附加個人聲明問題)

2009-01-22 4:31 pm
過去3個月內就報住地址所收到的徵收差餉通知書或公共事務收費帳單(水費╱電費╱煤氣費單等)【註:如申請人未能提交屬其本人的住址證明,可提交屬其同住近親6的住址證明,但須在「附加個人聲明」上聲明與該名同住近親的關係。】

以上文字o係勞工處既網度copy過黎的...
但係勞工處果度冇附加個人聲明既form/格式
有冇人可以話我知附加個人聲明要點寫架.........???

回答 (1)

2009-01-29 11:14 pm
✔ 最佳答案
勞工處網頁上沒有你所要的附加個人聲明表格,你可以到該網的資訉園地中找到你所申請交通跨區津貼的地方,然後致電跟他們預約個時間將一切所須的文件交給他們查閱,到時你亦可向該處職員查詢有關附加個人聲明表格,到時他們就會出示你所要的表格給你填寫了。

收錄日期: 2021-04-27 15:03: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22000051KK0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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