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天台屋一問(請大家幫忙)help!!!

2009-01-21 10:46 pm
家父於接近廿年前購買一間單位(於樓宇的最高層),當時上手業主贈送一間僭建天台屋於樓上.但現在2008年郤收到封清拆令要求清拆. 而且2004年先在家父名下轉到我名下.

請問可否不拆???不清拆會否真的會起訴和罰款??? 不是我建,可否不用我$清拆??? 聽聞新建既僭建物係需要即時清拆,同舊有既處理方法係唔同,是不是呀???舊有既沒有危險可否不清拆???

回答 (1)

2009-01-21 11:51 pm
✔ 最佳答案
根據屋宇署現行政策,所有不在核准圖則的物件都是僭建物,無論是幾多年前落成,都要清拆,你的天台屋不在核准圖則內就即是僭建物,業主是要清拆的,因為根據條例,業主在進行買賣時,要自行承擔僭建物之責任,所以無論你或你家人幾時買入或幾時轉名都好,現時的業主都要負上責任,屋宇署發出清拆令通常有60天時間俾你去拆,過左限期後你唔拆,佢有權向法庭申請清拆令,之後屋宇署自己搵人幫你拆,再之後是收回你法庭費用及清拆費用,但這個過程通常都要大約一年時間,快與慢要視乎你的天台屋是否有即時危險,無論新舊僭建物都是要拆,只是幾時收到命令的分別.你的單位應該在土地註冊處釘左契了,即是唔能夠賣買.


收錄日期: 2021-05-01 23:16: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21000051KK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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