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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這是否正確....
http://www.climatechangebusinessforum.com/zh-cht/page/show/business
商界與氣候變化
氣候變化乃全球正面對最大風險,其對環境、世界經濟、香港經濟及香港商界均構成重大挑戰。
儘管有些人仍對全球暖化及氣候變化的科學觀點表示懷疑,但愈來愈多企業已放棄爭論,開始接納科學家的意見,坐言起行。有些企業更比政府先行一步,率先採取減排策略,擔當領導者的角色。 氣候變化的直接影響 – 加上政府的對策– 迫使公司面對複雜及陌生的挑戰. 高瞻遠足的企業有見及此,對現有及將來可能出現的溫室氣體管制條例和排放交易系統, 股東及客戶要求改變, 市場演化, 對手的行動先作部署。不少公司更早已較政府率先推行減排政策。 許多行業都有機會受到氣候變化的具體打擊,這包括惡劣天氣、旱災、水災及暴風雨等的強度及次數大幅增加,以及長遠而言海平面將會上升。消費者習慣的改變亦將影響部分行業的盈利能力。
領導是需要的
商界需要政府提供一個清晰的方向,及正確的政策大綱。根據2008年2月發表的Price Waterhouse Cooper CEO Global Survey,贊成政府應增強阻止氣候變化的行政總裁,以亞太地區支持率為全球最高 (90%) 而北美為全球最低 (64%)。行政總裁亦贊成齊心協力以減輕氣候變化。整體而言,73%的行政總裁認為行業間及商業夥伴之間需更有效地合作,以處理氣候變化問題。
除了加強規管以外,誘導市場找出低碳方案亦可能是實現低碳經濟的最有效快捷方法。可能出現的發展包括:能源效益增加,改善了經濟表現;嶄新技術,刺激了經濟增長;能源供應得到更大保障,並且可受惠於蓬勃的碳市場,致使能夠進軍世界多個重要的低碳技術出口市場。一套有效的碳價格機制,更可以使各行業充分發揮排減潛力。目前世界已有高度共識及大量證據,認為減排行動能於短期內達致協同效應(例如空氣污染減少,會改善市民健康),而有關效應將可抵銷一大部分的減排開支。(資料來源: IPCC)
氣候變化對商界的風險可分為六個類別:
i )規管風險 (政策風險,如新的廢氣排放標準)。本地、區域和國際的法例對業務或產品產生碳排放的公司將帶來越來越大的壓力,這些公司將被要求透過投資排放控制、購買碳排放配額 (carbon credit)以減少排放量,否則須支付清理費用和罰款。可能受規例和減少排放量相關成本影響的行業包括:航空、航運、公用事業、提煉石油和天然氣、礦產和金屬、保險、藥品;樓宇及建造;及房地產業。
ii )產品和技術 例如需要開發和推廣有益氣候的產品和服務。
iii)供應鏈 例如:較高的原材料和能源成本。
iv)自然風險 例如:增加出現颱風和洪水的頻率和強度。
v )競爭/商譽風險 預期高能源消耗產品的成本會增加;消費者將轉向購買低能源消耗產品。舉例:汽車產品:零部件價格將上升,消費者將轉向購買低污染車輛。綜合石油和天然氣:由於能源價格高企,生產成本將會增加。採礦:一些材料需求將趨於緊張,例如鋁和白金,由於儲存量較少,將供不應求;科技:在這方面卻有積極影響,原因是資訊科技提供網絡連線,商務旅行得以減少。
vi) 訴訟風險 對主力從事零售市場的行業影響將較大。公司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負面,有可能受到消費者或股東的反彈。
超級市場: 超級市場一直試圖以「綠色產品」與對手競爭,並展示他們減少碳排放的努力
綜合石油公司: 在工業行業中擁有自己品牌的銷售點,幾乎是獨一無二訴訟風險:高溫室氣體排放的公司可能會面臨訴訟風險
例子: 美國八個州及紐約市已向美國五大電力公司提出訴訟,要求他們削減二氧化碳排放量,這是首次有該類訴訟
能夠在氣候變化的世界裡脫穎而出而出的企業,將會是那些能及早認識到氣候變化的重要性和嚴重性的企業;它們至少能夠預見氣候變化對其行業的一些影響;並及早採取適當行動協助制訂法規。
圖片參考:
http://www.climatechangebusinessforum.com/page/thumbnail/351/512
科技和商業機會
不論是在新的還是在現有的產業,創新技術都有助利潤增長。藉著開發減排科技和實施能源效率策略,很多公司都有機會增加盈利。例如包括:汽車:為達至更低的減排目標,混合動力科技不斷發展(混合動力火車、汽缸運轉自動啟閉技術、先進柴油機技術等等)。集成石油和天然氣:油公司透過發展清潔碳氫化合物,並參與發展二氧化碳攫取(CO2 sequestration)技術,亦可作為解決氣候變化的一份子。公用設施:電力設施正在發展多元化發電技術-發展核能發電和延長使用可再生能源都可能有助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
注意未來的規管
國家及地區性規管政策目前只針對部分界別。可以預期,未來的規管都將會是針對個別界別或行業,而當中部分界別會較受影響。到目前為止,規管焦點是汽車業(但不是整個運輸業)、公用行業、整合型石油及天然氣公司、樓宇及建造業、以及水泥製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