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破產,物業會唔會被破產局充公?

2009-01-19 9:29 pm
想問!如果本人申請破產,
1) 香港嘅聯名物業(我住緊同在銀行重供緊)會唔會被破產局充公?
2) 如果破產後,我無錢供, 另一位業權人(佢唔係該物業居住), 佢可唔可以放棄繼續供,會有何後果?
3) 我係內地都有一聯名物業(同樣在大陸銀行重供緊)會唔會被破產局充公?聽說破產局冇權充公內地的物業,那是否破產期滿後,本人仍可擁有內地的物業權(如果聯名物業由另一位業權人繼續供)?如果另一位業權人放棄繼續供,會有何後果?
問題頗多,但本人急須知道,請盡量解答。不勝感激!

回答 (4)

2009-01-20 5:05 am
✔ 最佳答案
1) 香港嘅聯名物業(我住緊同在銀行重供緊)會唔會被破產局充公?
答:你擁有的聯名物業會被破產管理處釘契,但絕不會充公,亦不影響你繼續供樓和居住。因為這個物業你祇有部分業權,破產管理處祇能控制你(破產者)名下的那些業權,其餘人等並無破產,是不受破產管理處監管的!破產管理處通常的做法是,會要求物業業權的其他擁有人出資購入你名下的業權。銀碼則要由破產管理處提出和協商,我知道曾有一案例破產管理處祇索價五千元,另一業權持有人當然立即應允。但亦有按市價要求另一業權持有人買入的例子!另一業權持有人絕對有權拒絕買入你名下的業權,而你名下的業權破產管理處根本無法向其他人出售,在物業市場上並不完整的業權絕對無人會買!這亦是破產管理處傾向由其他業權持有人,全購該物業業權的原因!

2) 如果破產後,我無錢供, 另一位業權人(佢唔係該物業居住), 佢可唔可以放棄繼續供,會有何後果?
答:你破產令頒布後,當然不能供樓,破產者的身份是不能有超過港幣一百元的借貸的!何妨銀行按揭!如果另一位業權人放棄供樓,銀行自然會立即入稟收回物業,到時銀行會將物業拍賣並與破產管理處按比例均分樓款。

3) 我係內地都有一聯名物業(同樣在大陸銀行重供緊)會唔會被破產局充公?聽說破產局冇權充公內地的物業,那是否破產期滿後,本人仍可擁有內地的物業權?
答:破產管理處並無在國內追討和監管,破產者的個人財產之權力!所以理論上破產者仍可保有該等位於國內的物業。但根據破產條例,破產呈請人有義務要如實申報其所有資產,如該等資產不在本港,理應盡快變賣和將所得款項上繳破產管理處作償債之用。如果作出虛假陳述而又被破產管理處發現,便會被破產管理處認定是不誠實和不合作的破產人。破產管理處有權反對破產者於四年後解除破產令,並延長至最多八年。所以能否隱瞞和是否誠實申報,端視你的個人決定!
(如果聯名物業由另一位業權人繼續供)?如果另一位業權人放棄繼續供,會有何後果?
答:另一業權人不繼續供樓的後果上文已有提及!至於假設他繼續向銀行供樓直至完成按揭,則這個物業因仍被破產管理處釘契,是無法在市場上自由地出售的!祇能作自住用途,如雖賣樓要得到破產管理處的允許和先議好詳細情況才可實行!


2009-01-20 15:35:23 補充:
樓下那位在賣廣告之前請先攪清楚情況!
我想請問得半份業權點樣賣樓呢?半個物業又有誰人會買呢?難道將單位以牆或布簾分隔嗎?新買家又可以如何取得銀行按揭呢?另一半業權人又如何可以在物業被釘契的情況下賣樓呢?
你不如先詳細參考我上面的回答,才提供較適合和正確的意見吧!我的說話未必一定正確,但總教一些模棱兩可的意見為好!
參考: 個人破產經驗
2009-02-24 12:38 am
我可以幫你搞破產...免費資詢...65339194 Mr Mak
2009-01-20 7:00 am
1)會,因為係屬於你既財產.
2)以我所知,如果你同佢係50%/50%share的話.如果其中一方破產的話,你果一半會拎去銀主盤度賣,業權冇左.咁你當然唔需要繼續供啦.但另一位業權人都可以繼續住.但佢唔想再供的話,一係就賣左佢,但樓價下跌分分鐘變負資產.唔供銀行未會當斷供咁做囉.
3)香港欠債國內有物業一般黎講,其實就唔關事既,因為香港破產處係冇權咁做.你仍可擁有內地的物業權.

2009-01-19 23:03:42 補充:
我覺得你最好搵個專業顧問傾下, 好過你咩都唔知....
破產一般會申報哂你所有資產開支收入,
由個官黎衡量返比幾多生活費你.
其實你可以搵D顧問公司幫你搞,會幫你做哂所有文件報表,
化返你4年收入開支,因為破產唔等如唔洗還錢架.
你睇下呢位小姐個BLOG/ADD佢MSN,
睇下佢幫唔幫到你手.
我有朋友破產中, 都係彭小姐幫佢攪晒所有野!
自己填表多數都出事, 搵人搞會好d,
最煩係入紙申請要填既野差唔多有十幾頁!!!

佢MSN:
[email protected]
佢既BLOG:
http://hk.myblog.yahoo.com/karenpang-0511
2009-01-20 12:07 am
1. 供緊的物業,個權係銀行到。銀行會叫你即刻供晒,唔係就羅去拍賣,差價重可以追。

2.可以。破產係你個人問題,其他人無關。但係同上。銀行有權追。假如個人佔 50%,咁米追 50%羅。

3. 我個人理解係可以接收任何資產。

其他問題可以去破產聯盟問下。

2009-01-28 17:03:53 補充:
3) 我係內地都有一聯名物業(同樣在大陸銀行重供緊)會唔會被破產局充公?聽說破產局冇權充公內地的物業,那是否破產期滿後,本人仍可擁有內地的物業權(如果聯名物業由另一位業權人繼續供)?如果另一位業權人放棄繼續供,會有何後果?


法律規定的,破產聯盟原文:
受託人會變現破產人在香港和海外的財產。破產人如果隱瞞有關他/她的財產的資料或未能把他/她的財產交予受託人,即屬違法,或會被檢控。當破產人的資產已歸屬受託人,即使在破產人獲解除破產後,受託人仍有權繼續管理有關資產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45:5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19000051KK00576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