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民法案係咩黎

2009-01-18 1:50 pm
如題:波士民法案係咩黎

回答 (3)

2009-01-18 8:29 pm
✔ 最佳答案
以前,即使某球員與球會的合約屆滿了,
有另一間球會想收購此球員,是仍要支付轉會費的

後來去到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尾至九十年代初,
一個效力比利時乙組球會的球員波士文 ,
終於打破左這個歷史
波士文本來名不經傳,一次因為受傷要長抖,
傷愈後有另一間球會想他過檔;
但由於舊球會不肯讓他免費轉會,
於是他告上比利時國家地方法院;
擾攘左幾年後,法院判定他勝訴,
因為既然合約已經屆滿,
無理由還要強留球員及收及轉會費
自此,此成為案例,很多球會為免人財兩失,
都會在合約屆滿前賣走球員,
或者與球員提早續約!
2009-01-19 4:09 pm
不是波士民法案,是波士民條例或波士民裁决(Bosman Ruling)
2009-01-18 4:13 pm
當一名球員與球隊的合約完結,該球員可自由轉會到任何球隊,那新球隊就不用向舊球隊繳交昂貴的轉會費了。不過,球隊通常都是會在球員合約快要完結時,在轉會市場賣走有離心的球員,這樣球隊便可以賺到一筆轉會費,避免人財兩失了。希望能幫助你。*版權所有,不得抄襲。


收錄日期: 2021-04-29 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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