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西明報: 两代海外出生, 國籍不保, 公民權.不.....

2009-01-18 11:01 am
你有看到這消息嗎 ?
可以詳細寫俾我呢個老人家佑嗎 ?
唔該晒 !
更新1:

可.以.詳.細.寫.俾.我. 呢.個.老.人.家.....知.....嗎 ?

回答 (1)

2009-01-19 10:25 am
✔ 最佳答案
加拿大人海外子女公民權 僅能傳一代
C- 37公民法修正案將在4月17日前實施,未來加國公民於海外生產,其子女無法自動取得公民權,除非父母任何一方是出生在加拿大境內或經移民取得國籍。亦即公民權隻能傳一代,在海外出生直接取得公民者,其海外出生的子女將無法自動取得公民權。但有淪為無國籍之虞者例外,仍可直接申請成為公民。
加拿大公民法自1993年以來未有重大修正,國會於2007年12月10日通過C-37公民法修正案,以明確規範取得公民權的要項並保護加拿大公民權價值,C-37法案最遲將在今年4月17日實施。
法案最重大變革是將過去「世襲」的公民權設限,未來公民在海外出生或領養的子女,無法像現在一樣直接成為公民,除非父母任何一方是出生在加拿大境內或是經由移民程序取得國籍。亦即未來公民權隻能傳一代。
如果孩子的父母也在海外出生,因其父母為加國公民而取得公民資格,此時由於公民權已傳第一代,則該名孩子(第二代)將無法自動取得加拿大國籍,需透過親屬團聚名義申請移民,且年齡在18歲以下者移民申請通過後可立即申請成為公民。
同樣的規範也適用於加拿大公民領養海外出生的子女,一旦所領養的子女直接取得公民權,即視為公民權已傳一代,未來該名海外出生的養子女如果其子女在海外出生,將無法直接取得公民權。
依據現行公民法,加國公民在海外出生的子女,只要在2歲前登記即可自動成為公民,或在成年後於21至24歲間向加國當局宣誓要保留公民資格,同樣可取得加國國籍。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32: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18000051KK0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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