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間金錢糾紛

2009-01-18 7:41 am
本人有一些煩惱,事緣在十年前,本人借了十五萬給親人做生意,冇收據冇借據,他生意失敗,到現在十年後他都没還,我想請問我的案例可吾可從法律上途徑追討我的欠款?如果不可我可以有什麼方法?謝謝!

回答 (2)

2009-01-19 4:27 am
✔ 最佳答案
對方應何時還錢?
如果對方應於十年前還錢,你吾可從法律上途徑追討欠款
因為法律上,所有錢債必須於欠債後六年內開始追討

時效條例第4條:有關合約及侵權行為的訴訟以及某些其他訴訟的時效
(2)清算帳項的訴訟,不得就任何於訴訟展開時已發生超過6年的事項而提出。

所以你唔可以用訴訟追討欠款
但係,你仍可搵收數公司追錢
2009-01-21 5:24 am
重點係,呢6年黎,你有無試過去追過佢?

詳細既野係呢度傾唔方便,請聯絡本人作進一步比意思,謝謝!
[email protected]

收錄日期: 2021-04-19 13:20: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17000051KK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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