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返工返到非常不開心,公司內的物資周圍丟,沒有就走來要我找,我做了他們的亞媽已三年了,我是最低級的唯一一個助理文員,但公司內所有事都要我理,基本上所有同事都是我上司,他們就不斷將他們的工作下放給我,我又何來更多的時間去做,我已有把某一些工作帶回家做,都做到我喊!
工作量多都不要緊,最慘是被上司屈,兩日一小屈,五日一大屈,做生做死,都沒有人為我講一句公道話!
我是否要犯賤留下,但現在經濟差還辭職又是否很任性?
我若想做到二月尾,我應該一月幾號交辭職信?28/29/30/31?
收錄日期: 2021-04-23 21: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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