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問案低既野

2009-01-17 3:35 am
我今年15碎..
我衰過2次野
我又有過警司警介
...
但係我咁多次衰野都未夠16碎...
我想問果個罪犯自新條例..對我黎講
我第日係咪可以同人地講我冇案低架..

同my我入過男童院一年

回答 (1)

2009-01-17 4:37 am
✔ 最佳答案
罪犯自新條例只這用於第一次犯罪嘅人, 不論年歲.
你話衰過2次, 如果你第一次衰只係被警司警戒, 而第二次衰被判入男童院, 咁罪犯自新條例就啱你用. 因為警司警戒唔係案底, 而男童院亦唔算監禁.
你由衰第二次時起計, 三年內唔再犯案, 咁你以後就可以在某 d 情況 (請看下面) 下, 同人講你冇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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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自新條例
根據香港法例第297章"罪犯自新條例"第 2 條, 如果你犯左刑事法而留有刑事紀錄, 但符合以下的所有條件:
1. 就該刑事罪行的判罰為不超過三個月的監禁, 或不超過港幣一萬元的罰款; 及
2. 以往未有觸犯任何刑事罪行而被定罪; 及
3. 被定罪後的三年內沒有再觸犯刑事罪行被定罪.
則可以不向外披露其刑事紀錄, 以及該刑事紀錄不會成為他被排除於職位, 專業, 職業或受僱工作的合法或正當理由.
香港政府的紀律部隊(執法)包括:警察,海關, ICAC, 入境處, 懲教處等, 因為係執法部門, 所以唔受 "罪犯自新條例" 影響, 任何有案底的人都申請唔到入職. 而 "罪犯自新條例" 亦唔適用於申請外國簽証.
請注意: "罪犯自新條例"只是讓犯事者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合法地不披露其刑事紀錄, 而不代表其刑事紀錄被銷毀. 刑事紀錄是不會被銷毀的, 而是會永久存於警方及法庭的紀錄之中.

2009-01-17 22:30:28 補充:
咁就要睇你上兒童庭時法官有無話不留案底嘞. 如果有話不留案底咁此例仍啱用, 吾則就唔啱你嘞.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22: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16000051KK0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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