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控告偷竊(誤會一場)

2009-01-16 11:59 pm
1.被控告偷取一件價值$25元的物品,一星期後到裁判院提堂。會有什麼後果???

2.案法後第二日,控告我的人心感後悔(怪錯人或有誤會),及後有很多街方証明本人人格可信。請問有否什麼一人一簽名信或控告人到警署改口公等等方法,可改變結果????
更新1:

裁判法院的當值律師和自己聘請的律師有否分別???? 當值律師會否只叫人認罪?? 如果不認罪是否要打好耐??

更新2:

兩三年前身為顧主而沒有為顧員買勞保,被法庭判罰款.會不會對今次有影響??

回答 (3)

2009-01-24 12:42 am
✔ 最佳答案
如果控告你的人自願改口供,當然可以在提堂前更改。但緊記切勿由你或你的親友教他改口供,否則就會構成妨礙司法公正罪,罪名比偷竊重得多。

更改了口供,控方衡量過若不能入罪自然會撤銷起訴。即使控方不撤銷起訴,提堂時如果法官認為證據不足就會即時判無罪。

之前有位老兄的回答說證人不能改口供、提堂就會有案底,真是危言聳聽。香港是法治之區,只要你真的沒有做過偷竊行為,一定有證據、證人來證明你無罪的。只有被判有罪後才會留案底。問心無愧,何須憂慮?

至於一人一簽名信證明人格,作用不大,但如果罪名成立,法官會參考這些減輕刑罰。

當值律師和自己聘請的律師當然有分別,你打工收多些人工都會盡力些吧,但也未至於只叫人認罪,他們都有專業操守。

案情簡單,證人不多,不會審很多日。

沒有為顧員買勞保,跟今次案件的性質有很大分別,不會對今次事件有大影響。
2009-01-17 5:02 am
1. 偷野係唔係即時捉到你呢!

2. 如果原訴人話怪錯人,咁點解佢唔同CID講, 我相信原訴人由得你上庭囉。佢更本冇后悔到。

3. 一星期后提堂你咪有案底囉,雖然係價值$25元, 但係呢D關乎到一個人既【誠信】問題。

4. 如果佢第二日知道錯怪你, 佢點解唔打電話比那位CID,同佢地講唔係你做先‧佢地重由得呢單案件成為【寃案】。

5. 邊有得改口供架,除非對方同法官講,係錯怪左你,睇下法官點判, 我相信會係無罪囉;堂費好似對方比唔知係唔係呢!

6. 不過你都可以簽名既, 有人支持會好好多。
2009-01-17 4:53 am
好容易! 証人 (即係話你偷嘢果個人) 可在上庭前致電向警方提出, 話可能誤會咗. 再約時間去警署做一份口供, 要求消案. 咁警方就會通知律政處消案, 唔使上庭. 誤會時時有, 証人唔使驚俾警方話佢報假案 / 浪費警力. 咁細單嘢, 警察亦樂於唔使做...
但千祈唔好等到上庭先講. call齊咁多人上庭, 開哂庭先話誤會, 會俾法官 / 警察鬧鑊金嘅 (但都唔會俾警方話佢報假案 / 浪費警力), 面懵懵...


2009-01-20 15:23:13 補充:
1. 係會有分別. 私家樓同公屋都唔同啦...
2. 不一定. 無得打就會叫你認.
3. 咁小事, 一堂起兩堂止, 唔會要打好耐.

2009-01-20 15:24:46 補充:
P.S. Silkworm兄, 未上法庭, 你喜歡改100次口供都得. 至多俾差人閙...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53:1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16000051KK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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