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交通條例題目,好驚要留案底。

2009-01-16 7:16 am
事件係咁既︰我係渣電單車,未夠一年,仲係P牌。有一日係街度擦到一架車,我同佢都有花,我係車尾,我吾記得佢花邊,之後呢我有停車,佢都有,佢望左二眼之後走左,我以為冇事。

但係後來佢報警,D 差人就落我口供,但我又驚,話吾肯定係邊個衝邊個,佢邊個位我都話吾記得。個差人態度好差。

過左半年,我收到信要上庭,告我︰
不小心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後(造成損害)沒有停車、發生交通意外(告成損害)沒有報案。

我聽朋友講,有五成以上告得入,要留案底。
我係吾係死都吾好認,之後要請律師﹖

救命啊!
更新1:

想問下當值律師點請傢﹖ 打電話定寄信﹖

更新2:

同埋留左案底有咩工吾做得啊﹖我知公務員吾得,但教師、得吾得﹖

回答 (2)

2009-01-18 5:35 am
✔ 最佳答案
唔好認, 你可以話當時因為唔肯定大家有撞到, 而對方沒有落車, 所以你以為沒有撞到, 因為當時無聽到同無感覺到碰撞, 所以都走左, 而之後見到車尾有花, 但又唔肯定係同佢撞既, 可能係泊車個時比其他人弄花, 所以無報警
不小心駕駛唔係大罪, 罰一千幾百, 但沒有停車就可以好大罪, 唔可以認, 對方其實都走左, 佢都無報警, 所以佢好難話有停車而你無停車, 因為點解佢唔停車報警呢? 或者落車同你理論呢? 重有係佢可以飯左酒, 所以唔敢停車, 下次你一定要記低車牌, 立刻報警, 你備左案之後十日內可以同對和解都得架麻
有錢就梗係請律師啦, 無錢既就去到法庭找當值律師, 三百大元

2009-01-19 09:23:20 補充:
係法庭有間房, 寫住當值律師, 上庭個日你自己去佢地, 佢地會幫你的, 或者你早d上庭, 開庭前佢地會黎叫名, 叫到你你就跟佢去囉, 再唔係上庭個時你同個官講或者庭警講話想搵免費律師, 佢都會帶你去的
不小心駕駛唔洗留案低, 遇事不顧我就唔知啦, 不過呢d 案底都唔會影響太大既, 因為始終都係交通條例姐, 唔洗咁緊張
2009-01-16 11:00 am
這就叫失策,沒有好好保護自己之權利,這是不熟識法律所至。一般交通意外,如果雙方都無表示意見而離開,則先報案者會作為原告。所以有理無理,必須停下取得對方之聯絡方法及一些資料,這樣就不會構成"發生交通意外後(造成損害)沒有停車"。第二點,在錄口供時必須明確記清楚自己之版本,吾肯定這些說話不能作口供。相信你都無立刻影起你部車之相片,同時亦無反控告對方。
不過我現在亦不知誰對錯,但以你這樣錄口供,真是輸了九成,現只有認罪求情一途。交通條例因不是刑事,就算留有案底,亦不會影響你日後生活,除非你想成為教車師傅。請律師,不如你儲存定錢賠償與對方。當你入罪後,對方就會從民事追討你賠償。


收錄日期: 2021-04-25 16:22:5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15000051KK0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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