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係後來佢報警,D 差人就落我口供,但我又驚,話吾肯定係邊個衝邊個,佢邊個位我都話吾記得。個差人態度好差。
過左半年,我收到信要上庭,告我︰
不小心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後(造成損害)沒有停車、發生交通意外(告成損害)沒有報案。
我聽朋友講,有五成以上告得入,要留案底。
我係吾係死都吾好認,之後要請律師﹖
救命啊!
更新1:
想問下當值律師點請傢﹖ 打電話定寄信﹖
更新2:
同埋留左案底有咩工吾做得啊﹖我知公務員吾得,但教師、得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