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洗底其實係指罪犯自新條例:
根據香港法例第297章"罪犯自新條例"第 2 條, 如果你犯左刑事法而留有刑事紀錄, 但符合以下的所有條件:
1. 就該刑事罪行的判罰為不超過三個月的監禁, 或不超過港幣一萬元的罰款; 及
2. 以往未有觸犯任何刑事罪行而被定罪; 及
3. 被定罪後的三年內沒有再觸犯刑事罪行被定罪.
則可以不向外披露其刑事紀錄, 以及該刑事紀錄不會成為他被排除於職位, 專業, 職業或受僱工作的合法或正當理由.
"罪犯自新條例"並非只適用於十八歲以下犯人, 而是適用於所有人仕.
香港政府的紀律部隊(執法)包括:警察,海關, ICAC, 入境處, 懲教處等, 因為係執法部門, 所以唔受"罪犯自新條例"影響, 任何有案底的人都申請唔到入職.
請注意: "罪犯自新條例"只是讓犯事者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合法地不披露其刑事紀錄, 而不代表其刑事紀錄被銷毀. 刑事紀錄是不會被銷毀的, 而是會永久存於警方及法庭的紀錄之中.
2009-01-15 21:52:33 補充:
罪犯自身條例並不適用申請外國簽証. 你一樣要申報案底. 批唔批要視乎你衰乜嘢, 申請乜簽証, 同邊個國家. 去泰國, 馬來西亞等重視旅遊業嘅國家旅遊就無問題 (唔使簽証). 英法等就緊 d. 美國就一有案底乜都唔批.
重有如果你衰任何毒品案就任何國家都唔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