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罰單快到期了-可以申訴嗎?... 給給給 20點

2009-01-15 6:59 am
弟弟常闖禍,那天騎哥哥的機車.被警察開罰單,回來也不說.他說沒帶駕照及行照,報哥哥的身份字號及資料 "道路交通管理罰條例 第53條1項" "違規時間 97 2/24" 原舉發應到案日期97 3/10前"
現在想問 ,現在收到罰單是金額 $4500 最高點 "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 第五十三條 1800--5400 機器腳踏車 1800 2700 3600 4500 ,很不公平吔,事隔一年今天就直接收到裁決書.這罰單中間家裡都沒收掛號吔 (政府是不是故意中間不會在寄繳款單.時間到就罰最高金額呢?? 可以申訴嗎?
更新1:

3樓... 滴 ~~~ 你回答的真的很兩難.. 唉.. 一針見血~~就乖乖去繳.多上網查嘍.. 粉感謝你, 也把網址我. (也謝謝大家幫忙)

回答 (3)

2009-01-15 10:28 pm
報哥哥的身份字號及資料啊.....

要申訴的話.....
那你弟弟還要負上偽造文書刑責
理由: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之文書資料...

趁沒過期之前繳掉吧...

真的要申訴嗎???????????????

請你弟弟好好地向哥哥道歉並解釋吧........
參考: .....
2009-01-15 6:11 pm
你可以去申訴你沒收到單
假如真的沒人簽收
會以最低價繳
但監理站假如有簽收證據
須繳4500元
2009-01-15 8:07 am
這樣的問題去申訴很難說不用繳錢,只能申訴他們沒將罰單寄給你們造成要多繳被罰愈期未繳的部份,因為依行政罰法第27條有這樣的規定(行政罰之裁處權,因3年期間之經過而銷滅)


收錄日期: 2021-04-26 16: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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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14000015KK0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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