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配 - 突發死亡, 有一未完成離婚內地妻

2009-01-14 4:44 am
我親人因突發性心臟病, 於2日內過世, 期間因下了藥及動手術後身體狀況轉差, 沒有清醒過來就離開了。

在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 家人都覺得很徬徨, 因為去世的親人(簡稱先人)是家中經濟支柱, 雖有保險賠償, 可是短期內未必可以取得賠償, 家人都沒有能力去辦身後事。

有向醫務社工查詢過關於津貼援助的問題, 但是 先人 生前收入不低, 亦有物業(自住居屋), 所以不符合資格。

先人生前是在內地工作, 並有一內地妻子, 全家都知道他們正辦離婚, 但因內地離婚程序需要他們分清所有資產, 早前他們已將共同擁有的物業轉名到先人名下個人擁有 (實際上一直亦是先人供樓)。

先人近期對我們表示他已離婚, 但就在先人離去當天, 家人收到律師通知, 說女方亦已簽署律師辦的離婚書, 請男方簽署, 但......已來不及了...

即是先人未完成離婚程序就離世了, 沒有立遺囑之下, 是否所有遺產會交予這內地妻子??

有什麼方法可讓這離婚書成立? 其實他們已經進行了多個程序去促成離婚, 只不過離婚程序需時, 男方又不幸離世而未能完成程序。
更新1:

我們擔心女方會私自領取先人財產, 因辦離婚的律師已知道男方去世的消息。那律師應該沒有權代替先人分配財產吧!? 因涉及中港2地, 不知道應找什麼人可以幫忙, 香港的律師?

更新2:

我家人都沒有找律師的經驗, 是否見面討論都以時分秒計費? 雖然先人應該有少量遺產(多於15萬), 但他走了, 所以東西都凍結了, 我們動用不了他一分一毫。 只我們幾個家人, 手上沒有錢, 身後事也是勉強湊錢先辦, 如果要立刻付律師費, 那我們負擔不起。

回答 (2)

2009-01-16 12:17 pm
✔ 最佳答案
提一提...你先人應該在醫院過身的吧? 一般在香港醫院內逝世, 三日內可出死亡證, 你交給保險公司申請死亡賠償, 一切文件齊備的話, 七日內會出支票, 理論上是最快及簡易的, 比申請政府幫忙或申辦遺產快得多...
我亦贊同terrancekhho君的建議, 應向有處理中港兩地經驗的律師查詢...
據我所知, 就算有立遺囑, 一般需時半年至年半辦理, 因要遺囑認證及等候其他人上訴, 故此快不得的...

2009-01-18 16:28:24 補充:
我十分同情你們的情況, 一方面是感情的離別傷痛, 一方面亦擔憂日後的生活, 兩種打擊的確不容易面對, 但人總要生活下去, 我們知識友, 能夠幫忙的, 一定會幫, 請收拾好心情, 冷靜面對, 你先人也會在天之靈, 定必保守你們平常的...
根據香港法律, 對方一定會追討遺產, (無權爭都會爭, 人之常情...唉...), 所以無辦法, 惟有大家據理力爭...

2009-01-18 16:28:39 補充:
你既然無婚姻證據, 只是一名受養人, 可引用香港的「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 向法庭申請頒佈「扶養令」, 即是從遺產中撥出一部份作贍養的用途, 直至受養人死亡、再婚或成年後, 扶養令才會終止。而扶養令的金額, 則由法庭視實際需要而判決。(我記得應不超過一萬元一個月, 視乎你提出他供養你的金額證據...)

2009-01-18 16:29:01 補充:
但這項「扶養令」, 是基於假設受養人未能在遺囑中獲得此分配, 他們便可依法向法庭提出訴訟...(我不知道大陸有沒有這例, 抱歉...)
至於律師方面, 一般做法是先由職員和你溝通, 研究律師接不接你的案來做, 這次查詢是不收費的...
最後, 若果律師認為有羸面, 則可商量收到錢後才付律師費, 但到時會水瓜打狗, 唔見一大截的...祝願你找到一個有良心的好律師, 也希望你能折哀順變...
參考: , 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 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 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
2009-01-14 5:53 am
雖然還未簽署,但已屬離婚,因女方在男方死前已簽署,即她同意男方的條件,只是男方還未來得及簽署而已。若真的要上庭,男方的勝算超過99%,當然,若女方不用正途來干涉這事,那就另當別論。

2009-01-15 21:47:47 補充:
那你應找中港律師,在香港有很多律師是有內地執照的,那就叫他們幫忙,詳情,他們會跟你們細說的。

收錄日期: 2021-04-23 21: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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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13000051KK0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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