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警方必須起回嬰屍?

2009-01-13 9:45 pm
如題
假如係一個沉船意外搜索生還者 或者係
有人游水失縱左動員搜索可以理解
但係動員咁多警力去搜索一個唔肯定而且極危險既地方是否必要?
對象還不是活的

回答 (5)

2009-01-14 3:28 am
✔ 最佳答案
父母對嬰兒去世已非常傷心, 連親骨肉屍體都被當垃圾丟掉, 對家人打擊是何等之大!?
遺失嬰屍是醫院嚴重犯錯, 是不可用言語安慰, 金錢補償來安撫嬰兒家人,
不管在何等環境下, 警方有絕對責任搜救/搜索生還者或死者屍體,
這是對社會的責任,
這是對其家人的負責,
這亦是對屍體的一種尊重.
所以我認為不管找到或找不到, 警方都須盡力搜索, 以對嬰兒家人交代.
參考: 對死者的尊重.
2009-01-14 2:24 am
死 者 已 矣,


搵到條屍都係咁 !


可以叫曾蔭權....


下令警察局長.....


叫班伙記...


停止無謂發掘 !
2009-01-13 11:14 pm
bb未出世己離世父母已經很傷心,還要被催殘並屍骨全無,唔傷心就假,我覺得你實在是過份涼薄,請你用bb父母的心情去看這事!
這樣做只是對自己良心好過一點,如果連這些都不做就真不是人了!
2009-01-13 9:53 pm
因為佢死左既關係,仲有咁都要比番個嬰屍個親人架嗎...唔通佢死左都唔可以拜下佢?會唔會好大打擊呀?
2009-01-13 9:52 pm
要是你是那死去嬰兒的父母,想必你也會一樣去找回。
站在政府角度,是次乃醫院的失誤,一定要找回給人家,就算找不到,起碼有個交代。
站在嬰靈立場,嬰靈的力量可隨時間積存怨氣,對生父母會不利。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30: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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