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請問....業主是否有責任維修物業內提供之物品?

2009-01-12 8:21 am
物業內提供之物品如下:

電器及用品 :冷氣機,抽氣扇,熱水爐,電燈,電器插座,門鐘,天線等,

固定裝修如Window,厠所門,廚房門,浴缸,馬桶,喉管,盥洗盤及盤邊漏水等.


以上之項目如有損壞,業主應負責那些責任?

回答 (2)

2009-01-16 8:52 am
✔ 最佳答案
你係唔係指租比人? 其實租約會有寫你租係包d咩野~ 如果無, 一般人都係包d 固定既必須品。以上, 應該係冷氣機,電燈果d唔洗理~ 其他循例都會理~ 當然係講係自然損壞~
2009-01-16 8:54 am
固定裝修如Window,厠所門,廚房門,浴缸,馬桶,喉管,盥洗盤及盤邊漏水等.
以上都應該關你事, 但係電器好似係BONUS黎嫁喎, 好多樓都無包嫁啦, 除非你一早有講明包修理啦, 否則都無話一定要負責, 如果仲有保養就無所謂, 電器行都唔會包你一世啦.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21: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12000051KK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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