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說明文中”總分總”同”遞進式”的分別? (10分)

2009-01-11 8:34 pm
以上那2個是有什麼分別?
一個是說明文結構?而另一個是結構方式嗎?

而主次順序又是什麼?

就來考試 請幫幫忙......thx

回答 (2)

2009-01-14 8:22 pm
✔ 最佳答案
●總的意思,即總結:即先在第一段概括介紹將要說明的重點,讓讀者對所要說明的事物或事理有初步的印象。

分的意思,即分別描述:把要說明的事物分項說明。

所以總分總層次:先總寫後分寫,然後再次重申,總結全文。

●遞進式
遞進式是一層一層地逐步中心思想,可把它想像為「樓梯」一級一級地上前,直主完全說明中心思想。

●分別在於總分總是先總寫後分寫再總寫,而遞進式則沒些規律,只是一層一層地說明中心思想。

2009-01-14 13:57:59 補充:
無論是說物式的說明文、說理式的說明文等,亦常用這兩種層次結構:



所謂「總分」式,指的是介紹這種物件/地方/事件時,先總體地寫出它的整體特性,接著便逐一介紹其特色。例如,介紹一間學校,利用總分形式寫,先寫學校的整體結構(有多少人、多少班、有多少層樓、多少個課室等),接著分寫部分,便逐一分寫各部分的設施,如地下的設施-->一樓的-->二樓的……



而「總分總」,指的是在「總分」後,再來一個整體式介紹。以上面的例子,在分寫各層樓的設施後,再回來寫一段學校整體情況,便是最後『總』的部分了。
2009-01-12 5:02 am
事物说明文是解说实体事物的形态,结构,性质,特征等说明文。
事理说明文是阐释抽象的事理,本质,关系,规律等说明文。
逻辑顺序是按照事物的内部联系或人们认识事物的过程来安排说明顺序。
递进式是各层之间的关系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


收錄日期: 2021-04-25 19: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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