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說明文中”總分總”同”遞進式”的分別?

2009-01-11 6:40 am
以上那2個是有什麼分別?
一個是說明文結構?而另一個是結構方式嗎?

而主次順序又是什麼?

就來考試 請幫幫忙......thx

回答 (1)

2009-01-14 8:21 pm
✔ 最佳答案
●總的意思,即總結:即先在第一段概括介紹將要說明的重點,讓讀者對所要說明的事物或事理有初步的印象。

分的意思,即分別描述:把要說明的事物分項說明。

所以總分總層次:先總寫後分寫,然後再次重申,總結全文。

●遞進式
遞進式是一層一層地逐步中心思想,可把它想像為「樓梯」一級一級地上前,直主完全說明中心思想。

●分別在於總分總是先總寫後分寫再總寫,而遞進式則沒些規律,只是一層一層地說明中心思想。

2009-01-14 13:57:16 補充:
無論是說物式的說明文、說理式的說明文等,亦常用這兩種層次結構:



所謂「總分」式,指的是介紹這種物件/地方/事件時,先總體地寫出它的整體特性,接著便逐一介紹其特色。例如,介紹一間學校,利用總分形式寫,先寫學校的整體結構(有多少人、多少班、有多少層樓、多少個課室等),接著分寫部分,便逐一分寫各部分的設施,如地下的設施-->一樓的-->二樓的……



而「總分總」,指的是在「總分」後,再來一個整體式介紹。以上面的例子,在分寫各層樓的設施後,再回來寫一段學校整體情況,便是最後『總』的部分了。


收錄日期: 2021-04-25 19:58: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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