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條列>> 有乜保障呀?

2009-01-11 12:06 am
有冇人知到底<<家庭暴力條列>> 有乜保障呀?
唔明點解D 同性戀者係到要爭取受<<家庭暴力條列>> 保障!
其實你被人打, 有冇<<家庭暴力條列>> 都可以受保護架啦!
警方有證據都會起訴果個打你的人啦!

回答 (1)

2009-01-12 10:05 pm
✔ 最佳答案
;<<家庭暴力條列>>
本條例旨在對人提供使其免受家庭暴力侵害的保護,以及就附帶事宜訂定條文。
(1986年制定)

〔1986年12月19日〕1986年第305號法律公告

(本為1986年第48號)釋義及適用範圍 - 01/08/2008 (1)在本條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未成年人”(minor) 指未滿18歲的人; (由2008年第17號第3條增補)
“婚姻居所”(matrimonial home) 包括婚姻雙方通常共同居住的居所,不
論該居所是否同時被其他人佔用; (由2008年第17號第3條修訂)
“答辯人”(respondent) 指根據第3或3A條發出或尋求根據第3或3A條發出
的強制令所針對的人。 (由2008年第17號第3條增補)
(由2008年第17號第3條修訂)
(2)在符合第6(3)條的規定下,本條例適用於男女同居關係,猶如適用
於婚姻一樣,而本條例中凡提述“配偶”(spouse) (在第3A(2)條中除外)、
“婚姻”(marriage) 及“婚姻居所”(matrimonial home) 之
處,須據此解釋。 (由2008年第17號第3條修訂)
(1986年制定)

區域法院發出強制令的權力︰配偶及前配偶* - 01/08/2008
(1)區域法院如應任何人提出的申請,而信納申請人的配偶或前配偶曾經騷
擾申請人或某指明未成年人,則不論在有關法律程序中是否有人正尋求其他濟助,法院亦可在符
合第6條的規定下發出強制令,強制令可包括以下全部或其中任何條文─ (由2008年第
17號第4條修訂)
(a)禁制答辯人騷擾申請人的條文;
(b)禁制答辯人騷擾任何指明未成年人的條文;
(c)禁止答辯人— (由2008年第17號第4條修訂)
(i)(如申請人曾被答辯人騷擾)進入或留在—
(A)申請人的居所;
(B)申請人的居所的指明部分;或
(C)一處指明的地方(不論申請人的居所是否位於該地方內),
的條文,不論該居所是否申請人與答辯人的共同居所或婚姻居所;
(ii)(如有關指明未成年人曾被答辯人騷擾)進入或留在—
(A)該指明未成年人的居所;
(B)該未成年人的居所的指明部分;或
(C)一處指明的地方(不論該未成年人的居所是否位於該地方內),
的條文,不論該居所是否該未成年人與答辯人的共同居所;
(d)規定答辯人必須准許— (由2008年第17號第4條修訂)
(i)(如申請人與答辯人居於同一處)申請人進入及留在該申請人與答辯人
的共同居所或婚姻居所,或該共同居所或婚姻居所的指明部分;或
(ii)(如該指明未成年人與答辯人居於同一處)該未成年人進入及留在該
未成年人與答辯人的共同居所,或該共同居所的指明部分,
的條文。
(1A) 法院可於載有第(1)(a)或(b)款所述條文的強制令中包括一項條文,規定答
辯人參與以改變導致發出該強制令的態度及行為為目的並獲社會福利署署長核准的任何計
劃。 (由2008年第17號第4條增補)
(2)在行使發出載有第(1)(c)或(d)款所述條文的強制令的權力
時,區域法院須考慮雙方對另一方的行為或其他行為、雙方的各自需要及經濟能力、任何指明未
成年人的需要以及該個案的所有情況。
(3)在本條中,“指明未成年人”(specified minor)
指─
(a)屬有關申請人或答辯人的子女(不論是親生子女、領養子女或繼子女)
的未成年人;或
(b)與有關申請人同住的未成年人。 (由2008年第17號第4條增
補)
(1986年制定。由1998年第25號第2條修訂;由2008年第17號第4條修訂)
[比照1976 c.50 s.1 U.K.]


在家庭暴力條例下,法官有權禁制家庭成員對其它家庭成員造成騷擾及停止探親令等等。
目前的條例不單保障有法律的權與責的婚姻關系,也保障同居的男女。
同性戀者走在一起並沒有法律的約束、沒有法律上的權與責必須遵守。其實如果兩個人一起居住而出現不快,他們分開是易如反掌的事,無需經法律程序。其實如你所說,一般的人身安全條例,而經給他們足夠的保障了。
問題是「同居的男女」沒有法律上的婚姻權與責要執行而卻又在家庭暴力條例的定義內,所以同性戀者就覺得「執輸」。
條例其實應該剔除「同居男女」。因為同居男女其實也不是「真正的家庭」。同居男女也沒有法律上的權與責,不需要經過法律程序而分開。若其中一方受到暴力對待,一般的人身安全條例,也給他們保障。
要受到《家庭暴力條例》保障,應該是一個受法律定義為「家庭成員」,才納入此條例內。



收錄日期: 2021-04-19 13: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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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10000051KK0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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