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子云:「食色,性也。」此說當否?試析論之。

2009-01-10 5:44 am
告子云:「食色,性也。」此說當否?試析論之。

回答 (3)

2009-01-16 6:12 am
✔ 最佳答案
多年前,美國的天主敎神父們曾要用數以億計的金錢賠償給被他們性侵犯的受害者。

已經唔使講嘢。

以下內容取材自某網址。

食色性也

大學時代參與天主教同學會活動,私下聊天時有人說,他「在懂人事後,得知天主教神父得發守貞願,不能結婚,就斷了進修會的念頭」,幾十年後,我對這句話記憶猶深,主要是個人也有類似的經驗。

家母是虔誠的教友,因此我和哥哥兩人從小就當上輔祭,在主日彌撒中幫神父的忙。我不只一回從旁聽到神父同母親說:「你有兩個兒子,可以奉獻一個給天主。」母親對於神父的看重,不免有些虛榮,偶爾會問問我們可有「聖召」感。我雖然還不曉得當神父要放棄什麼,卻也不想成天待在教堂裡,做些我不感興趣的事。好在這種攸關兒子一生幸福的決定,母親也只是聽聽而已,沒有當真。多年後,我得知那位本堂神父已然還俗,心下還有些憤懣:「你自己都守不住了,何苦拖人下水?」

至於十六世紀以降,與天主教分家而自立門戶的各式基督教派,在信仰本質上與天主教雖無不同,但新教的牧師可以結婚,卻是一大進步。天主教會不時傳出各種性醜聞,與神父單身守貞不無關係。同理,佛教對教徒的強制性可能是三大宗教裡最小的,但和尚尼姑也得剃度守貞,對我而言仍有違人性。像最近在網上讀到某位喇嘛與女信徒發生性關係,許多人不認為那是兩情相悅、願打願挨之事,反而責怪女方敗壞了男方的修行,同樣讓我感到不可思議。

從生理學家的角度而言,性生理是眾多生理系統裡最簡單的,其行為表現也幾近於本能;只要男女春情勃發,導致性器官結合、精卵相遇,就算完成了任務。只不過性生理僅屬生殖生理當中一小部分而已,餘如兩性分化、成熟,女性月經周期、懷孕、泌乳,以及參與協調控制的內分泌激素等,仍屬相當複雜的生理現象。

「性」之所以迷人,有好些特別的因素,主要是性與快感以及滿足感等情緒認知,關係密切,經常讓人意亂神迷、欲罷不能,甚至傾家蕩產、危及性命,亦在所不惜。但細究起來,生殖在人體眾多生理系統之中,卻是唯一與個體存活沒有直接相關的生理功能;由各種原因而失去內外性器官的男女,仍能安享天年(甚至活得更久),可見一斑。因此,性慾之所以具有強大的控制力,乃另有目的,也就是為了種族的延續。

老實說,生兒育女是吃力不討好的事,要是沒有性的強力誘惑以及傳宗接代的文化制約,聰明的人類大概早就絕種了。好在直到二十世紀中葉以前,人類控制生育的本事有限,多數人只有無可奈何地接受「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這個口號,增產報國。等到生理學家終於弄清楚排卵在月經周期中何時發生,以及進一步發明各式各樣的避孕器材、藥物以及手術後,人類才終於能夠在沒有心理負擔下,享受魚水之歡,性也成了人類社會的終極娛樂。於是才有更多的人可以宣稱:只要做愛,不要小孩。

自此,性學與生殖生理學的研究,也才算真正分了家。

2009-01-16 07:59:23 補充:
以上回答內容並非對神父有偏見或岐視,只想道出性慾望是人性的一部份,否定人類的性慾望是不自量力的。世上沒有任何人或任何方式可抺煞人類有性慾望而需待滿足這個事實,就算以宗教作監察手段亦無法拑制。

一旦去到性這個層面,人類仍然是動物的其中一種物種。雖然人類處於生物鍊的最高層,但仍然是大自然的一部份,正確的態度就是回歸大自然。

我哋超脫唔起。
2009-01-17 9:44 am
出自《孟子》一書中告子所說。三. 告子曰:「生之謂性。」孟子曰:「生之謂性也,猶白之謂白與?」曰:「然。」「白羽之白也,猶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猶白玉之白與?」曰:「然。」「然則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與?」四.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內也,非外也;義,外也,非內也。」孟子曰:「何以謂仁內義外也?」

“食色性也”經常被人誤認為是孟子說的。其實這句話雖然出自《孟子告子上》,卻不是孟子說的。告子是一位年輕的哲學家,他對孟子的“人性善”觀點很不滿意,就找上門與孟子辯論。過程中告子說了句“食色,性也”,意思是食欲和性欲都是人的本性。對於二千多年前的這場有關人性本質的辯論,最終誰勝誰負其實並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這句話被堂而皇之地記錄在儒家的經典著作《孟子》之中,而且從此之後也成了古人論述食欲和性欲本質的經典。

孔子在《禮記》裡講“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確是孔子對於人生的看法——形而下的,不講形而上的。凡是人的生命,不離兩件大事:飲食、男女。一個生活的問題,一個性的問題。所謂飲食,等於民生問題。男女屬於康樂問題,人生就離不開這兩件事。有時候看到有關中國文化的文章說“食色性也”是孔子說的,錯了,這句話不是孔子說的,是與孟子同時的告子說的。

詳細請看下面的一段,摘自南懷瑾<論語別裁>

飲食男女

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這幾句話,是接著證明了學問的目的,不是文學、不是知識,是作人做事。子夏比孔子少四十四歲,他的名字叫卜商。孔子死後,在戰國開始的初期,他講學河西,在戰國時期一般對時代有影響的大學者,蒙受他的影響很大。所以這也是我們大家要注意的。領導歷史、領導國家社會的,到底還是學問思想。

現在引用子夏的話,證明學問是什麼。我們看原文“賢賢易色”,兩個賢字,第一個賢字作動詞用,因為中國文字有時候是假借的。第二個賢字是名詞,指賢人——學問修養好的人。“易色”,古人如宋儒他們,是怎麼解釋的呢?他們對“色”字解作“女色”、“女人”、“男女之色”了。(孔子被人叫打倒,就是這樣受冤的。)“賢賢易色”就是看到賢人——有學問道德的人,馬上跟他學了。“易色”,女色都不要了,太太都不要了,在戀愛中的,把女朋友都丟掉了。如是女方,男朋友也不要了。如果真如宋儒的說法,我認為孔夫子不是聖人了。因為聖人,是不會違反人情的。孔子在《禮記》裡講“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確是孔子對於人生的看法——形而下的,不講形而上的。凡是人的生命,不離兩件大事:飲食、男女。一個性的問題,一個生活的問題。所謂飲食,等於民生問題。男女屬於康樂問題,人生就離不開這兩件事。有時候看到有關中國文化的文章說“食色性也”是孔子說的,錯了,這句話不是孔子說的,是與孟子同時的告子說的。以後引用文章,不要將錯就錯,一錯再錯。

這個性的問題,究竟先天的性或後天的性呢?以後再討論。但宋儒解釋“賢賢易色”,為了作學問,都可以把自己的妻女或丈夫丟開,這是不通的。

這個“色”字,很簡單,就是態度、形色,下面還有證明,所謂“態色”就是態度。“賢賢易色”意思是:我們看到一個人,學問好,修養好,本事很大,的確很行,看到他就肅然起敬,態度也自然隨之而轉。這是很明白,很平實的,是人的普通心理,不管一個如何壞的人,看到一個好人,總會不自覺地對這好人比較友善,這是人之常情。
參考: 食色,性也
2009-01-10 5:48 am
食:維持個體生命
色(有下一代):維持家族的血脈
性:人之本性

人維持自己的生命和家族的延續乃人之常情


收錄日期: 2021-04-19 13:18: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09000051KK0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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