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因工作表現良好,於早前獲公司加薪(只有母一人),但公司希望不要告知母上司,以免引來不滿。
數月後,母上司得悉加薪一事,公司以此作理由,扣減母人工,而非因工作上表現惡劣或工作上的錯誤。
本人想問
1.公司以此作理由是否合乎勞工法例或其他法例?或只好坦然接受?
2.如不合乎法例,應如何追討?
更新1:
並無薪金調整信函,亦無附帶條件。 我母係售貨員,上司係分店呀姐,故加薪無需通知。至於她從何而知,就不得而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