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命!請幫忙! 我犯法了嗎?

2009-01-07 8:24 pm
我本身是和一間公司做freelances job..

公司性質是市場調查, 即由一些產品公司找這些市場調查公司作一些意見調查~

而我在今年幫這間公司找合適受訪者, 每月公司會出糧給我.

因我在網上刊登公司項目調查的資料以找受訪者參加, 但我沒有說出有關我公司的資料 (例: 公司地址...)

公司現在說因我非法刊登項目調查的資料, 說會由法律追究~

請問我是否犯法? (我已刪除了所有網上刊登的資料)

公司可控告我什麼? 最高刊罰又會是怎樣?

請幫忙解答, 謝謝!

回答 (1)

2009-01-07 10:25 pm
✔ 最佳答案
1. 唔知你刊登嘅係乜嘢資料,有無引導讀者聯想你僱主或者對業者構成不良印象,所以答唔到。
2. 一般情況係以可計算賠償做基礎,但唔知佢告你無按照合約定係其他損失,所以好難答。
3. 如果有證據顯示你僱主知悉你的方式及內容,咁佢就未必告到你!
僅供參考,希望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9 18:38:2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07000051KK0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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