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民年金vs輕度殘障?

2009-01-07 4:40 am
親人今(98)年30歲,已經好幾年沒工作,也沒其他什麼公保、勞保...蝦米挖哥保的......領有輕度殘障手冊,已收到國民年金繳款通知,照這張通知上說,是每月繳自付額505元,這次要繳(好像是97年10、11月還是11、12月?)2個月的費用1100元,那請問...

(1)是不是一定要保?

(2)什麼時候可以開始領給付啊?

(3)領多少給付怎麼計算?

(4)怎麼領給付啊?

...希望好心回答的大大依最上面的資料"簡單有力"的解惑,不要把什麼規定、法條的一大篇PO上來,就是看不懂規定、法條才來問的說,感激不盡!感激不盡!!
更新1:

By the way, 這個親人他都沒工作、沒收入、沒財產,但現在是由我撫養(報所得稅時的被撫養人),也跟我同戶籍,那還可不可以用低收入戶來認定啊(...因為好像保費更少)??

回答 (2)

✔ 最佳答案
版大參考一下阿文整理的資料
圖片參考:http://tw.yimg.com/i/tw/ugc/rte/smiley_22.gif

http://tw.myblog.yahoo.com/mlb9xh-22k08411/article?mid=5831&next=5815&l=f&fid=15
「家庭總收入」包含哪些收入?
(一)家庭總收入係準用社會救助法第5條之1至第5條之3規定辦理。
包含全家人口之(一)工作收入、(二)動產及不動產之收益及(三)其他非屬社會救助給付之收入【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


(二)其中「工作收入」依下列規定計算:
1、有工作所得者依實際工作所得核算。
2、薪資未達最低薪資或查無薪資所得,且未能提出薪資證明者以下列核算。
一.男性:23.841元
二.女性:23.240元
三.家管:17.280元(戶內有六歲以下幼兒或六十五歲以上老人者。
3、薪資所得以0元核定者。
一.十六歲以下六十五歲以上屬無工作能力
二.25歲以下仍就學者檢附有當年度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
三.身心障礙無工作所得者
(1)輕度肢障:11520元 (2)輕度顏面傷殘:17280元
(3) 輕度顏面傷殘併輕度肢障:11520元 (4)其於輕度以上者: 0 元
四.罹患重傷病需診斷書證明應註明不能或不宜工作
五.獨自照顧身障重病者兩者關係需經法院裁定有監護權
六.獨自扶養六歲以下直系血親,需經法院裁定有監護權
七.懷孕六個月以上分娩後兩個月內,需檢附媽媽手冊或出生證名
八.受禁治產宣告,戶籍謄本會註明

計算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之「全家人口」包含哪些人?

除被保險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1、配偶。
2、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3、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
4、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計入全家人口:
1、不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2、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
3、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
4、在學領有公費。
5、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6、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
2009-01-07 4:54 am
1. 對, 只要沒有公保, 勞保, 農保等社會保險就一定要保.
2. 繳到65歲, 滿65歲後即會發放.
3. 17,280x投保年資x1.3%=每月可領年金
4. 具領取資格時, 可填寫申請書著名轉帳帳戶, 屆時會撥入帳戶.

有空可於我的布落格參考一些健康及保險理財訊息:
http://tw.myblog.yahoo.com/jw!ptanPy6eHB_X9wU8qyDwzw--/article?mid=43&prev=44&next=-1

潔希隨時樂意與你分享訊息!


收錄日期: 2021-04-26 17:12: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06000016KK0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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