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跟老公一同去吃飯喝酒~他沒喝酒我有喝酒(但是不多)~在這之間已經很不愉快~在要回家的路途上~我要拿手機打電話給我爸爸時~~他把我的電話搶過去不讓我打~接著開車去經過暗暗的路(那種路是類似鄉下的地方)~我就很怕~我一直再車上求他把手機還給我~他一直不還~到最後我就開始怕了~我一直按他車上啦叭~他就一手勒住我的脖子~我反駁要去開車門~他又把我強拉回去~我那時真的已經感覺到生命受到為脅~他就一直從覆這些動作勒住我脖子要我冷靜~我就一直說叫他把手機還給我~他一直不還><~請問~當下我可以冷靜嗎~直到他開到有警察局的地方~我才見機行事跳車~跑到裡面去求救~~警察看到我手上還有血~還問我要不要處理傷口~我回警察說不要~我當下已經怕到不行了~更過分的是他盡然跟警察說是我自己去撞車門手才會流血~事後我發覺不對~我應該去驗傷才對~隔了一夜~昨天我有去醫院驗傷~~~因為我整各肩膀跟手被全是瘀青~他這樣有構成家暴嗎??他這樣我可以申請家暴嗎??
因為我跟她感情已經非常不好~~之前要他離婚他都不肯~~現在我可以用這個去訴請離婚嗎???而小孩會判給我嗎??因為他父母雙亡~只剩祖母跟曾祖母~~現在我還有父母~那法院小孩會判給誰呢??重點是我一直沒有公婆幫我顧小孩~我就沒工作能力~小孩現在1歲4各月~都是我在照顧~現在我也都住娘家~法官會因為這點就判小孩給爸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