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史 - 試述宋元中央制的內容,並說明你認為那個制度較可

2009-01-06 5:35 am
試述宋元中央制的內容,並說明你認為那個制度較可取。

應該要點寫 ???

回答 (1)

2009-01-14 9:26 pm
✔ 最佳答案
宋制度較可取

宋太祖實行的是中央集權強幹弱枝政策,為的是減地方力量而重中央之力,形成外輕內重的情況,從以令君主更能有較地控制全國。在政治體制內,宋朝仍有宰相,只是加設了三司,三司間互相制衡再加上監察院和諫院,從以削弱宰相的權力。但是,這只是宋初的情況,宋初的而且確相權低落而君權高漲,可是之後卻相反,如秦檜這種便是權相。



宋中央集權政策之影響



優點

革除武人專擅

免致藩鎮割據

造成學術發達

國祚長久 , 共170年





缺點

政出多門, 政治臃腫

地方貧弱, 無從建設

冗費增加, 國家積弱

重文輕武, 邊患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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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二代都致力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我認為元代的行中書省制較為成功。

(一)元朝雖然是繼承宋代的中央集權,但經元太祖和世祖加以改善後,郤比前朝的中央集權更完善。縱使元代是由外族統治中國,但他們深明要管治人口龐大的漢族,必須确保對全國的控馭,因既要加強中央權力,亦要保證地方有足夠權力,有效地鎮壓漢族的反抗。故推行彷宋及金朝而成的行中書省制,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二)元代中央的中書省。通常以皇太子兼任中書令,成為全國最高行政長官。地方上的行中省中,其最高長官為丞相或平章政事統理,其下設有左丞、右丞、參加政事等。這有助中央與地方的溝通,更加深了解人民的需要,對中央加強地方的控制有重大的幫助。另外,行省下亦設路、州、縣三級,以達魯花赤為長官,另有總管、州尹、府尹、縣尹等為副手,主理各級地方事務。而行省長官則負監督地方各級施政。此舉既防止官員間互相包庇,對中央發出錯誤信息,削弱中央對地方的管治。由重臣出任行中書省的長官,可集權於中央,以箱制地方,以加強監控屬民之效。



(三)行中書省須負有防範漢人反抗的任務,故需要總攬地方的軍政大權,才能於遇事時作出迅速的鎮壓。故重臣可直接掌握地方的軍、政大權,具有鎮服地方的管治作用。加上行省長官既掌管民政、刑法等行政大權,亦掌管屯糧、漕運等財政大權,更掌管兵軍、邊防等軍政大權。這讓地方的大小事務會集体呈上行中書省,由行省長官向中央中書省遞上奏章。政令傳達較快,行政效率也提高。但行省長官政權過大,故受一定約束,如他必須獲得中央授予領兵的虎符,才能調動兵馬,而且亦要接受地方監察機構的監督,故可避免長官獨攬大權。



(四)宋代的中央集權制中,地方政制上,州設通判;路設四監司,但他們各自為政,互不統屬,但須向中央負責。另外,每路設轉運使,掌管財政權力;而各州設司法參軍,掌管形法。由此,地方取位太多,政出多門,使行政效率下降,而且這些官員並沒有專人去管理,官員間可私自聯繫,阻礙中央對地方的控制。仁宗時,官員範鎮曾上疏說:「今中書主民,樞密主兵,三司理財,各不相知,故財已匱而樞密益兵不已民已,困而三司取財不已,中書視民之困,而不知使樞密減兵、三司匱財。」此說反映宋代中央集權的弊病是政出多門、冗官冗員的出現,削弱中央對地方控制。



(五)總括而然,元代行中書省制能把部分行政、財政權力下放,使地方政府能有所作為,亦糾正宋朝集權中央,忽視地方建設的流弊,也開後世省制的濫觴。行中書省制拉近中央與地方關係,從而加強中央對地方控制。故比起宋之中央集權制,其政出多門,使行政效率下降,削弱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因此我認為元代的中央集權制較為成功。


收錄日期: 2021-04-16 15: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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