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現時hk冇錢債監,法官判勝訴後如果仍不還錢就要申請破產令去凍結敗方戶口令對方還$,請問申請過程需要收費嗎???如要又可以追討埋因申請破產而引起的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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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官司勝方已可向法庭申請凍結戶口???如真的冇$才需申請破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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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判了勝訴敗方人間蒸發點算???法庭會根據身分證號碼進行調查嗎???或調查敗方的銀行戶口號碼或強制執行銀行戶口轉賬還$$$或賠錢???
更新3:
如果判我勝訴後,法庭會否落ORDER睇下佢所持有的銀行有冇$$$??? 如果有$$$也只能凍結戶口???不可強制轉賬過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