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外僱將會於今年九月約滿,但因她的工作表現及態度愈來愈差,我己決定約滿後將不會與她續約而另請外僱,現想問︰
她於今年九月約滿時,於我的家已服務滿四年,如我將她遣散另請他人,我是否需要付遣散費給她﹖計算方法是怎樣﹖
她的入職日期是2005年9月17日。
收錄日期: 2021-04-15 14:32: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105000051KK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