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關於信用卡附卡持有人是否須與正卡持有人負連帶保證責任?
這個法律問題在實務上尚未十分統一,
有些地方法院認為要負連帶責任,
有些地方法院認為不用負連帶責任.
茲提供高等法院依則判決給你參考,
這份判決是認為不用負連帶責任的,
若你姊以後被告時,
自可以引用這則判決當作防禦主張.
2009-01-06 00:44:10 補充: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93年度上易字第1149號
...... 按信用卡現為國人日常生活重要消費工具 之一,主要用於替代現金支付,至於保證或連帶清償並非其 基本功能及需求,在此前提下,發卡銀行將信用卡契約結合 保證或連帶清償條款,顯然在消費者預期之外。再者,比較 發卡銀行與消費者地位,消費者對於契約條款多半無從討論
增、刪、變更,只能接受契約條款所定內容,因此,解釋相 關條款尤應注意此一特點,以調和締約雙方經濟實力。......
2009-01-06 00:44:46 補充:
(續上)......其次 ,正附卡持有人經濟能力不同,附卡使用者多半係經濟狀況 較差之家屬,反而要為正卡持有人連帶清償債務,亦不甚合 理。是以本件契約而言,約定條款第三條固然有正附卡持有 人連帶清償之約定,但契約約定條款內容甚多,此一條款其 字體、大小均與其他約定條款無異,消費者於訂約時極易忽 略此一條文。再者,信用卡申請書上雖然有申請人(即正卡 持有人)與附卡申請人簽章欄,但是該欄反而未註明「連帶
保證人」或「連帶債務人」等重要性質,消費者如何能預期 日後有連帶負責情事?從而,本件信用卡契約有關正附持卡 人互負連帶清償責任之條款,確已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 顯失公平,該條款應屬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