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聊齋誌異 卷十《三生》譯文:
湖南省的某人,能記憶前生三世的事情。頭一世他作知縣,做鄉試的同考官。在負責閱卷工作的時候,一位叫興於唐的名士被他除名落榜。興於唐含著悲憤死去了,來到陰曹地府,拿著他的試卷訴訟某人。訴訟一經投遞,便引起數千名因同病而死的冤鬼們的共鳴,他們共同推舉興於唐作他們的首領,時聚時散,結隊成群,齊聲喊冤。陰司便把某人拘去與興於唐等人對質。閻王問:“你既然負責試卷的評審工作,為什麼要貶黜優秀人才,而選取那些平庸之輩?”某人辯解說:“我上面有負責裁決的主考官,我只不過是執行他的意圖罷了。”閻王立即發出一支簽令,去揖捕主考官。過了好久,主考官被抓到。閻王向他轉述了某人的辯詞。主考官卻說:“我只不過是總括一般所寫的文章;下面雖有好文章,但分管的房考官不推薦,我又怎麼能看得見呢?”閻王判決說:“這件事你們不能互相推諉,失職的責任各有一半,按照律例應受鞭笞之刑。”差役們剛要對他倆施刑的時候,興於唐因嫌刑罰太輕,很不滿意,便突然大聲喊叫,台階兩邊的群鬼一齊呼應。閻王問他們為什麼喊叫,興於唐高聲抗拒說:“笞刑太輕,必須挖去他們的雙眼,作為對他們不辨文章優劣的報應。”閻王認為他們的要求太過分,不肯答應,可是群鬼的呼聲越來越高。閻王解釋說:“他們並不是不想選到好文章,只是因為他們見解太淺陋。”眾鬼便要求挖出他們的心肝。閻王不得已,只好答應他們。讓行刑的人的袍服,用雪亮的刀子,剖開他們的胸膛,倆人鮮血淋漓,不住地叫喊。眾鬼們齊聲稱快,都說:“我們這一幫人在九泉之下受屈,從來沒有人給我們出這口惡氣;今天幸虧有興先生,我們的冤枉終於昭雪了。”於是群鬼便一哄而散。
某人受了剖刑之後,被押送到陝西一個平民家裡投生。當他二十多歲的時候,正值地方上土匪作亂,不幸陷落在賊寇之中。官府派兵巡道前來圍剿,抓捕了很多俘虜,某人也在其中。他自己在心中揣磨:我又不是賊寇,提審的時候總可以辯解清楚。當他被押到大堂上一看,坐在上面審案的縣官,也是二十多歲。再仔細打量,正是前世的冤家興於唐。便吃了一驚,心裡說;“這一下,我可要完了。”果然,被俘的人員全部獲釋,只有某人留在最後發落。結果是不容置辯,竟然被斬首示眾。某人死後,來到陰曹地府,向閻王投狀訴訟興於唐。但是閻王並不立即下令拘捕,等著他享盡了俸祿的運數。一直推遲了三十年,興於唐才被揖捕歸案,與某人當面對質。興於唐以隨意殺人的罪名被罰作畜牲,又經查證某人曾經鞭打過興於唐的父母,二人判的罪應該均等。某人恐怕興於唐來生再進行報復,自己請求轉生為大狗,而興於唐則判生為小狗。街市上覓食。有一天,大狗正在街上趴著,有位從南方來的客商,攜帶一隻金毛色的小狗從這裡經過,形體跟一隻小貓差不多。大狗審視了一下這隻小狗,認出來這原來是興於唐變的。大狗認為對方體態那麼小,容易對付,躥過去就咬。那小狗毫不示弱,一下子就咬住了大狗的喉管,像鈴鐺一樣綴在大狗的脖子上;急得大狗搖頭擺尾,又竄又叫。街亡的人無論如何,也不能把他們分開,頃刻之間,兩條狗同時喪命。兩狗死後,一齊來到陰司衙門找閻王評理。他們各持一端,爭論不休。閻王說:“你們兩個這樣以冤報冤,何時算完?今天我要為你們加以排解。”於是就判興於唐來世做某人的門婿。某人轉生到山東慶雲縣,二十八歲鄉試中舉,所生一女嫻雅安靜,品貌端莊。當地的世宦貴族都爭著送聘禮來求婚,都被某人一一拒絕。後來,偶而路過臨郡,正遇上學使大人為參加官考的生員評定等級,其中考中第一名的李生,正是興於唐轉生。於是某人便邀請他到自己住的旅舍相聚,對他的款待也非常優厚。又向他打聽家中的情況,正好他還沒有配偶,於是就將自己的女兒許配李生為婚。別人都認為這是因為某人愛惜人才,而卻不知他們之間有前世的因緣。不久,李生娶了某人的女兒,夫妻生活恩愛美滿。然而這個女婿持才自傲,常常侮辱岳父,有時一年到頭也不登岳父的家門。岳父卻非常耐心地等待。後來女婿中年困頓,屢次考試都遭到失敗,岳父多方替他鑽營謀劃,終於使李生在名利場中得勝。由此,翁婿之間前嫌盡釋,感情融洽,如同父子一般。
異史氏說:“因為一次被除名,仇恨三世不能化解,怨毒之深到瞭如此的程度!閻羅的調解雖然很恰當;然而階下有這種冤情的人千千萬萬,如此眾多,莫非天下考官的愛婿,都是陰曹地府裡那些因被除名而悲嗚呼號的冤鬼嗎?